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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4-1-/2019-1225011 发布机构 腾冲市蒲川乡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12-25 1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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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待遇

年度内起付标准200元,起付金是年度累计,报销比例60%,不分医院级别,只报销慢性病用药范围内的药品费,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多个病种也是1500元,级公立医院执行“一般诊疗费”。与住院医疗费用累计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自付合规费用不进大病结算。

慢性病病种:①糖尿病;②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Ⅱ-Ⅲ期;③冠心病;④甲状腺机能亢进;⑤甲状腺机能减退;⑥活动性肺结核;⑦慢性活动性肝炎癫痫;⑨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⑩美沙酮维持治疗。

说明1:活动性肺结核,享受医疗卫生专项医疗补助的不予支付,超过卫生专项医疗补助标准的部分纳入慢性病门诊报销。

说明2:原城镇居民、新农合已审核纳入上述慢性病的,自然过渡为城乡居民慢性病,原没有在系统中做审核的,7月1日起,需在新系统中做审核,方可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