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川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腾冲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腾政办发〔2006〕131号)和腾食安委〔2006〕8号(以下简称《预案》)的要求,结合蒲川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科学决策、依法应急,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和群防群控的原则,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进行演练演习,增强各村委会、卫生所、各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救援、处置等能力。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能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和分级响应。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科学规范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和控制事故发生。建立起完善的善后处置机制,客观公正地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责任追究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响应
《预案》中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也相应分为四级,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由县、区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实施要求
(一)按《预案》要求成立乡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总指挥由乡人民政府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主要有乡卫生院、安监站、农科站、畜牧站、工商所、财政所、中心学校、公安派出所和各村卫生所组成(见表1),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预案》要求,严格履职。
(二)设立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乡卫生院
卫生院电话:5862120
传 真 号:5862247
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安监站、工商所、派出所、农科站、中心学校负责人担任。
(三)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乡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监管工作,严格履行《预案》中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要快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及成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职责,服从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随时将处理情况报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县应急指挥。
(五)各部门要相互协作 ,建立起全乡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乡卫生院要及时分析事故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六)乡卫生于院要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系统应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项信息的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要素、时限及程序进行报告。
(七)各有关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后,要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八)相关部门之间要按《预案》规定的范围和方式及时进行通报。
(九)响应终结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乡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按要求进行报送和抄送。
(十)根据《预案》要求,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起强有力的信息保障、医疗保障、人员保障、技术保障和物资保障等应急保障。
(十一)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卫生院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全乡性和区域性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各种应急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十二)乡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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