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7-X-/2023-0413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五合乡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15:5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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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乡广大父老乡亲们:
大家好!“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保障粮食安全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田就是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为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近年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对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提出了一系列要求。现将有关法律规定告知如下: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提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二、耕地保护“六严禁”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提出耕地保护“六个严禁”: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三、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五严禁”“五不得”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五严禁”1.严禁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3.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5.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二)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五不得”1.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2.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规模;3.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4.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5.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另外,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四、违法成本极高1.根据新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非法占用土地最低罚款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最高1000元,意味着非法占用一亩土地可能被罚款66.66余万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lO亩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父老乡亲们,国家对耕地保护的政策规定是明确的,五合乡贯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态度是坚决的,近年来对于顶风违法、未批先建、不听劝阻、超占多占等违法占地行为处置造成的损失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保护耕地是“国之大者”,让我们要共同努力,依法依规使用土地,保护好五合乡辖区的耕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