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7-X-09_E/2018-021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五合乡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2-15 08:45:12 |
文号 | 浏览量 |
五合乡人民政府关于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的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
为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根据有关规定及五合乡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春节期间请全乡群众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并尽量做到少量购买、少量燃放。
二、燃放烟花、爆竹时,请选择室外相对空旷、平坦、无障碍、较安全的场地燃放。切不可在建筑物内、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前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燃放时请您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四、大型烟花、爆竹必须在空旷场地燃放。
五、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柴草堆、树木、草丛等投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六、注意环境卫生,燃放烟花爆竹后请务必主动清理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