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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1-5-30/2018-0310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芒棒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8-03-10 09: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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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2018年春秋动物防疫工作

为切实做好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认真贯彻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进一步巩固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和生猪“321”免疫新技术成果,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抓好2018年动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我镇仍然面临着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严峻威胁,各村委会务必认清形势,克服麻痹侥幸和厌战思想,切实转变作风,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辟渠道、整合资源、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动物防疫作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抓好抓实。各村委会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五统一五不漏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由政府组织领导,兽医站人员组成的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大力推行一事一议防疫模式,巩固提高动物防疫整村推进方式和生猪“321”免疫技术,切实抓好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芒棒镇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邵宗宽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 谷崇晓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张景爱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梁昌林  芒棒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镇财政负责人

         席成稳  芒棒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畜牧兽医站,由梁昌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同时成立由邵宗宽副镇长为组长的防疫督查组,负责防疫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

二、总体目标和时间要求

(一)总体目标。

5个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猪瘟、蓝耳病、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2个地方强制免疫病种羊痘、犬类狂犬病群体免疫密度达100%。猪、牛、羊、禽强制免疫反应率和反应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6%以内。全镇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其中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达100%,散养户免疫户口册发放使用达90%以上,乡镇兽医站电子免疫档案建立使用达100%;猪、牛、羊强制免疫反应率和反应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02%以下。

(二)时间要求。

全镇集中免疫时间统一为:春防31日开始、410月结束,秋防815日开始、9月底结束,每季集中免疫40天以内全面完成。从强制免疫开始之日起实行免疫进展周报制,每周四下午5时前上报芒棒镇畜牧兽医站,防疫结束后上报相关免疫报表和疫苗空瓶,继续坚持免疫密度领导签字认可制。

三、主要措施

(一)以推进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为重点的防疫机制。提倡联防机制,规范建立免疫档案和免疫户口册。

(二)以推进程序化免疫为重点,突出抓好规模养殖场免疫工作。各社区要结合实际,时常督促防检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春秋两防工作。2018年春秋防疫工作继续推行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免疫模式和生猪“321”免疫技术,即每头猪免疫三种疫苗、两针、一次注射的方式,猪瘟与蓝耳病混合注射一边、口蹄疫注射一边。逐步实行强制免疫的区域化管理策略,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全力推进程序化免疫工作,确保畜禽常年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

(三)各社区防检员要站在全镇畜牧业发展的高度,认清当前疫情发展态势。按照镇畜牧兽医站的安排,每月15-20日应组织对新补栏的畜禽进行统一补针,并按时报送补针报表,月补针报表实行一月一报,报表根据各防检员的补针日记汇总形成,每月5日前上报上一个月的报表。确保辖区内牲畜常年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

(四)各村委会要加大疫情监测力度,发现疫情必须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规范处置和上报疫情,根据疫情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认真实施封锁、消毒、隔离、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病理解剖、采样送检、病死动物和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等科学规范的动物疫情处置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把动物疫情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严肃疫情报告制度和报告程序,严禁瞒报、谎报和阻止他人报告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专门渠道逐级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和公开报道。

四、相关要求

(一)镇畜牧兽医站是动物疫病防控主力军,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疫病防控工作的宣传、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工作,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员单位要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2018年度要重点抓好养殖户外购畜禽申报备案工作,凡从镇外引进牲畜必须到镇畜牧兽医站申报备案,坚决杜绝外源性疫源传入。各社区要广泛宣传,谁引种连同疫病引入的养殖户、贩运者,将按《动物防疫法》重处重罚,并对发病畜禽扑杀进行无害化处理。各社区防检员要积极配合镇畜牧兽医站开展好养殖户外购畜禽申报工作,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将作为防检员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各社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总支(支部)书记是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本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

(三)相邻各社区之间动物防疫工作要建立有效联防机制,出现疫情时,要做到互通信息,协同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四)各社区、各单位要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