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1-5-16_Z/2016-0127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芒棒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05-13 23:20:48 |
文号 | 浏览量 |
芒发〔2015〕25号
中共芒棒镇委员会 芒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芒棒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芒棒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芒棒镇委员会
芒棒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2日
芒棒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综治办《关于对昆明市官渡区等7个县(区)实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拟挂牌警示的通知》(云综办〔2015〕7号)文件精神,切实整治我镇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问题,为青少年创造和谐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芒棒镇党委、政府于2015年5月8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平安芒棒、法治芒棒建设为抓手,紧密结合青少年实际情况,不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和道德教育,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道德水准,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李立刚 镇党委书记
副 组 长: 谷正候 镇政府镇长
张家宝 镇人大主席
成 员: 余 龙 镇党委副书记
董书稳 镇纪委书记
马 泰 镇政府副镇长
丁应升 镇政府副镇长
宝菊杏 镇政府副镇长
郑治尧 镇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金明通 芒棒司法所所长
马绍益 龙江法庭庭长
席成稳 芒棒工商所所长
肖祥东 龙江交警中队中队长
张永宁 镇总工会副主席
番 蕊 镇团委书记
邵盈颖 镇妇联干部
宝福旭 镇综治办干部
黄生寿 芒棒中心学校校长
杨林庄 腾四中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宝福旭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镇工会、团委、妇联、综治、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商所、宣传、中心学校等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通过宣传、教育、预防、打击等多种手段从社会、学校、家庭多层面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净化青少年的学习、生活环境,增强青少年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降低我镇青少年违法犯罪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法律宣传部门要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列为法律宣传的重点内容,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使各部门、学校、家庭进一步明确其在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教育管理中的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各负其责,抓好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团委、法庭
2.以教育警示效果为导向,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律宣传教育。以青少年较为突出的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几类犯罪的预防和警示教育为重点,着重加强学生的法律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完善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度,切实发挥其在促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导和推进作用,提高学校的法治教育效果。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团委、中心学校、腾四中
3.进一步推行素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注重加强对学生的理想、道德、法治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起监督责任,督促学校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治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系统综合考核内容。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腾四中
(二)开展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的各类专项治理
1.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校周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教育、公安、文化、卫生、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每学期对全镇各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对距离学校200米以内的营业场所予以取缔,对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进行专项治理,着力清查含有妨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内容的画册、书籍和音像制品,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牵头单位: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派出所、文化站、卫生院、工商所
2.加强对娱乐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网吧、娱乐场所前置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网吧、游戏室在运营中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经营的处罚力度,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每季度定期开展净化青少年文化市场的专项行动,规范文化音像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向青少年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青少年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各种违法经营活动,净化青少年文化环境。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单位:文化站、卫生院、工商所
3.加强对特殊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加强对酒吧、KTV、夜市场等青少年集中的特殊行业场所的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及时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特殊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在特殊时段加强对娱乐场所的治安巡逻,预防和减少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派出所
(三)加大基层平安创建力度
1.加大“平安家庭”创建力度,营造健康的家庭环境。通过“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双合格家庭”的创建评选,倡导健康向上的家训、家风,引导家庭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父母正确的教育孩子,发挥父母的榜样示范作用,当好青少年的第一位老师。加强对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子女的关爱关怀和帮扶,为其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责任单位:妇联、工会
2.加大“平安社区”、“平安村寨”创建力度,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镇党委政府要加大“平安社区”、“平安村寨”创建力度,完善平安建设的制度机制,提高创建质量。要以社区为依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整治对青少年有较坏影响的黄、赌、毒问题,为青少年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活力的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
3.加大“平安校园”创建力度,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完善县级“平安校园”的评比标准,要将普法教育、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学生的安全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效纳入“平安校园”评比标准,提高“平安校园”的创建水平。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督各学校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对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杜绝因学校管理不力而导致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腾四中
(四)做实做细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帮扶救助工作
1.加强对特殊家庭、流动人员、暂住家庭青少年的关注。镇政府、群团组织、公安机关加强对特殊家庭、流动人员、暂住家庭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掌握其学习生活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青少年,及时进行心理咨询和帮扶救助,对存在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及时进行干预,加强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加强教育管理。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工会、妇联、派出所
2.多部门联动协调,做好问题青少年的帮扶教育。完善“控辍保学”机制,严格中、小学生辍学,最大程度避免未成年人闲散在社会上。镇工会、团委、妇联、中心学校、腾四中等部门切实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矫治,形成有力的保障制度和帮扶教育体系,有效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妇联、工会、中心学校、腾四中、派出所、龙江法庭、司法所
3.强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打击。要进一步强化对有轻微违法苗头倾向青少年的教育帮教力度,建立司法机关、学校、社区、家庭协调联动的帮教工作机制,将帮教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在法定尺度内从严从重处罚教唆、诱惑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的成年人,提升打击的震慑力。在办理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中,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保护制度,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帮教和感化,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再次走向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派出所、龙江法庭、司法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责任单位要加强与镇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镇综治办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搞好协调配合。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各职能部门与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政法综治部门要充分利用综合治理机制优势,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措施,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部门按方案要求将整治工作方案于2015年5月27日,整治工作总结于2015年9月6日上报镇综治办。
芒棒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