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111-5-06_A/2016-0127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芒棒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5-05-18 23:13:0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中共芒棒镇委员会 芒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棒镇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4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芒发〔201539

 

 

         中共芒棒镇委员会   芒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芒棒镇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4个专项方案的

通知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芒棒镇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芒棒镇深化农业改革专项方案》、《芒棒镇深化林业改革专项方案》、《芒棒镇深化水利改革专项方案》、《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及有关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芒棒镇委员会

                            芒棒镇人民政府

                           2015517

芒棒镇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4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云发〔201414号)和《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4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保发〔201420号)文件精神、中共腾冲县委、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腾冲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 4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腾发〔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芒棒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推进三农发展相关精神, 围绕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以深化农村改革为突破口,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点建设为着力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增加农民收入为主攻方向,全力打造高黎贡山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突出民生改善,强化农村法治建设,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保障农民权益。坚持四化同步、城乡发展一体化,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改革红利。

——坚持整体推进,做好重点突破。树立全局意识、把握发展趋势,强化战略思维,注重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按轻重缓急稳步推进改革,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带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全局。

——坚持试点先行,确保有序推进。注重总体谋划、守住底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改革。

——坚持农民主体,汇聚群众力量。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意愿和首创精神,广泛征求农民群众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激发农民的创造力、创新力,为推动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不竭动力。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党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

(三)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农村活力,重点在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2015年,全面启动和推进改革的重点工作。到2017年,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到2020年,全镇三农发展水平有较大提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改革重点

(一)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1.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善财政支农政策,确保三农投入总量、增量逐年提高。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基建投资继续向三农倾斜,优先保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

 2.大力推进涉农保险工作。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拓宽涉农保险险种,规范涉农保险承保、查勘、理赔等工作环节,加快全镇主要特色农产品的农业保险体系建设,到2020年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体系建设初现成效。稳妥推进农民互助保险工作,争取进入全县首批试点。

 3.落实好粮食直补政策。按照中央和省市县部署完成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进行补贴的工作。

 4.拓宽三农资金投入渠道。制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建设新农村意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担保贴费、购买服务、奖励、税费减免等措施,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

 5.建立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机制。探索从预算源头归并性质趋同、目标接近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办法,健全镇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核机制,到2017年全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机制。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6.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腾冲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6 年全面启动推进,2017年完成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7.推进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草有其主、 主有所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继续深入完善草原家庭承包工作,进一步明确草原权属及用途,加快划定基本草原,完善联户承包草原的管护制度,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经营服务有效的现代草原保护建设制度。2017年基本完成草原确权和基本草原登记工作。

8.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意见,2017年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9.推进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见,2018年基本完成农户申请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依法依规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等办法,探索农民住宅自愿有偿规范退出机制和模式。根据省市县试点方案,制定我镇的试点工作方案,慎重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11.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现全镇林权管理和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与全县同步建成。尽快搭建镇、村二级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12.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配合县级部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及管理工作。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试点,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13.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征地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确保征地工作依法、公正、公平、公开。全面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占补平衡制度。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出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加大对农业规模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培育扶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庄园。出台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见,因地制宜发展土(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全托管经营、联耕联种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面积占总承包土(林)地达到全县同等水平。

15.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规范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制度。围绕优势产业,引导跨区域、跨行业、不同类型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在劳动、技术、产品、资本、服务、品牌等方面开展联合,做大做强一批有规模、有品牌、有竞争力、治理结构健全、分配制度规范、与社员利益联结紧密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财政项目申报,落实财政项目资金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政策,指导农民合作社完成财政补助资金形成资产管护制度。

16.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支持和引导农村实用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培育现代农民和合作社职业经理人,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免费培训制度。

17.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出台意见,采取政策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支持和引导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推进政府采用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及金融保险服务。

18.强化科技支撑。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应用,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鼓励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技人员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四)深化林业改革

19.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地确权、颁证工作,健全集体林地资产评估、林权流转、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政策,加快林地流转、产权交易平台建立,规范产权交易,盘活集体林地资产。支持和鼓励发展家庭林场、成立林业合作组织,促进林业资源集约经营,增加农民林业财产性收入。全面启动非林地林木证和经济林果证发证工作,开展创新公益林、商品林经营管理模式试点。

20.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大地方投入,逐步建立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完善公益林管护责任制,规范补偿资金兑现使用,加强使用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功能。

21.建立健全林业资源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保护管理林地和森林资源。严格限制经营性项目开发利用林地,严格限制开发利用天然林和生态区位重要的林地。

22.积极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改革。依法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推动建立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长效机制,逐步放活对集体林区商品林的采伐利用管控。

 23.落实好陡坡地生态治理政策。积极争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落实好陡坡地生态治理相关政策,加强退耕还林还草监测统计调查工作。

(五)深化水利改革

 24.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创新供水形式,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初步形成节水优先的水价机制,促进农业节约用水。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

 25.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严格执行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 计提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水利投入政策。2017年力争完成水资源、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 形成资产后注入水利投融资平台。

 26.大力推进水利市场化改革。结合实际,推进设计施工总承包、PPP模式、代建制等水利建设管理模式和融资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培育专业化服务市场主体。在水库维修养护、灌区干渠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体系维护等项目上试行水利公共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到2017年,使符合条件的水利服务以市场化方式运行。到2020年,基本实现水利公共服务体系承接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27.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把水资源论证作为产业布局、城镇建设、区域发展等规划审批和项目建设的重要前置条件。推进水资源配置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28.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行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分类合并实施,初步实现水利水电项目并联审批。2017年,完全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全面建立水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制度。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全镇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

 29.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式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在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现群众参与,在重大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建立群众和社会有序参与、有效监督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进一步巩固农民用水协会和发展农业灌溉合作社,支持有条件的农民用水合作社组织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其他农用水业务。

(六)深化农村流通和信息体系改革

 30.健全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积极争取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快构建辐射周边、覆盖城乡、产销衔接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企业食堂等直接对接,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建设直销网点。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31.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围绕着力打造一批好的社有企业、 培育一批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一套好的体制机制、建设一支好的人才队伍,全面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财政拨入资金与社有企业收益分开的社企收支两条线管理,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巩固提升。

32.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加快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在农村地区的融合,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提升三农通“699信息平台,提高农业政策宣传、科技推广以及气象、农产品价格、农资市场等信息服务水平。2015年农业农村信息化总体水平力争提高到35%,农业信息化服务整体水平力争达到50%2017年力争实现信息化进村入户全覆盖。

(七)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

33.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依据国家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实行信息化管理。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制定差异化的扶持政策,完善干部联系群众等工作制度,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编制脱贫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探索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等有效帮扶方式,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2015年制定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34.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和以奖代补竞争机制;健全完善扶贫项目监管体系,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原则,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决算等管理制度和监管程序,制定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管理办法,建立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制度,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35.健全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各单位、各社区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

36.完善社会参与扶贫开发机制。制定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新机制意见,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制度。充分发挥定点扶贫、对口扶贫、驻村扶贫在社会扶贫中的引领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扶贫工作,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形成有效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调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主观能动性。

(八)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7.建立健全教育服务均等化制度。推进镇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完善一体化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建设工作。合理调整和优化区域内中小学布局,建立全镇教师资源合理流动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强农村技能培训。

 38.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均等化制度。深化农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镇内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薄弱社区倾斜。巩固提升新农合水平,提高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完善公共卫生和城乡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

 39.建立健全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制度。巩固拓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效。整合各类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做好乡镇文化站提升改造建设工作,规划建设中心村、自然村综合性活动中心。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盈利组织。

40.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均等化。落实国家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构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管理。

41.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法律服务全覆盖。2015年制定全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力争2017年基本形成覆盖全镇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九)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42.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信用社要不断提高涉农贷款比例,加大三农扶持力度。

43.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优化保险机构保险理赔程序。规范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积极开办涉农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

(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4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和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理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保护好传统古村落、乡村特色资源,持续推进美丽芒棒八大行动,着力整治农村脏、乱、差的现象,大力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45.开展镇村统筹发展试点。按照一镇四片区的总体规划,提升提升集镇品质,以晁家营美丽村庄、大水塘美丽新农村等为试点,统筹推进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

46.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机制。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加快建立农民工信息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民工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建立农民工进城就业前的劳动保障法制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 识和能力。

47.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各项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各项权益。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16年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

(十一)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48.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纵向延伸覆盖的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完善群众工作六项制度,用好新农村指导员、常务书记、大学生村官。进一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党建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坚决查处和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加重农民负担行为。

49.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深入推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因村制宜,利用村级各类资源优势,通过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联合开发,探索各具特色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子。积极实施强基惠民合作股份试点,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加大扶持力度,采取人才培训、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扶持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力争2016年全镇所有村实现脱壳。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村、组集体资金的监管。

 50.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和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功能。坚持和完善行政村四议两公开、村民小组一事一议等基本制度,探索在村民委员会、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村民 小组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现形式。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

 51.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食品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展农村残疾人事业。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的关爱和服务,2016年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爱服务体系。探索村民小组网格化管理微服务办法,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科学机制。

三、保障措施

 1.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以李立刚书记为组长,谷正侯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各社区支书、主任为成员的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马泰任办公室主任、各涉农单位负责人为副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2.明确工作职责。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研究推进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协调解决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改革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一把手负总责,工作优先部署,投入重点保障,措施大胆创新。参与单位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合力推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

3.完善统计制度。统计、农、林、水、畜等涉农部门要加强与县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结合芒棒实际,补充和完善反映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情况的相关统计制度。大力推进乡村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建设,创新数据采集方法,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高农业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深化农村改革取得的成效。

4.注重档案管理。各单位要本着对改革工作负责,对历史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有关单位文件材料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信息安全。

5.强化监督检查。建立信息报送和动态跟踪制度,各改革牵头单位要定期将改革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书面报党政办梳理汇总后,报请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推进改革进程。

6.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办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认真做好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政策的宣传工作,统一思想、消除疑虑,引导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革。要适时设计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涌现的好经验和成功探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落实芒棒镇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

有关工作责任分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芒棒镇委员会  芒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棒镇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现将有关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一、任务分解

1.关于完善财政支农政策,确保三农投入总量、增量逐年提高;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基建投资继续向三农倾斜,优先保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财政所牵头,各涉农单位配合)。

2.关于加快全镇主要特色农产品的农业保险体系建设,到2020年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体系建设初现成效;稳妥推进农民互助保险工作。(农科站牵头,财政所、畜牧兽医站、林业站、信用社配合)。

3.关于落实好粮食直补政策,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完成按照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进行补贴的工作。(财政所牵头,农科站、统计站配合)。

4.关于制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建设新农村意见。(农科站、新农办牵头,畜牧兽医站、财政所配合)。

5.关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担保贴费、购买服务、奖励、税费减免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财政所牵头,农科站、新农办牵头,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务站、地税六分局配合)。

6.关于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财政所牵头,农科站、国土所、工商所配合)。

7.关于严禁农用地非农化。(国土所牵头,农科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配合)。

8.关于健全镇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核机制,2017年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机制。(财政所牵头,各涉农单位配合)。

9.关于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2016年全面启动推进,2017年完成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经站牵头,农科站、林业站、水务站、国土所、财政所、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配合)。

10.关于2017年基本完成草原确权和基本草原登记工作。(畜牧兽医站牵头,林业站、国土所配合)。

11.关于制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意见,2017年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国土所牵头,财政所、司法所配合)。

12.关于制定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意见,2018年基本完成全镇农户申请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国土所牵头,财政所、农科站、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配合)。

13.关于研究构建土地市场体系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等办法,探索农民住宅自愿有偿规范退出机制和模式。根据省市县试点方案,制定我镇的试点工作方案,慎重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国土所牵头,农科站、林业站、财政所、信用社、司法所配合)。

14.关于实现全镇林权管理和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与全县同步建成。(林业站牵头,国土所、财政所、信用社配合)。

15.关于尽快搭建镇、村二级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农经站牵头,国土所、财政所、司法所配合)。

16.关于配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及管理工作;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试点,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农科站、林业站、水务站牵头,财政所、信用社、司法所配合)。

17.于健全关征地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 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国土所牵头,项目办、财政所、农科站、林业站、劳保所配合)。

18.关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出台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见;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面积占总承包土(林)地达到县平均水平。(农科站、农经站、林业站牵头,畜牧兽医站、供销社、科协、项目办、财政所、工商所配合)。

19.关于建立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制度。(农经站、供销社牵头,农科站、林业站、项目办、财政所、畜牧兽医站配合)。

20.关于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财政项目申报,落实财政项目资金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政策,指导农民合作社完成财政补助资金形成资产管护。(财政所牵头,供销社、农科站、林业站、水务站、畜牧兽医站、扶贫办、科协、民宗、烟办配合)。

21.关于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加快培育现代农民和合作社职业经理人,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免费培训制度。(农科站牵头,劳保所、供销社、科协、扶贫办、畜牧兽医站配合)。

22.关于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鼓励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对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科协、茶办牵头,农科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配合)。

23.关于完善林地确权、颁证工作,健全集体林地资产评估、林权流转、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政策,加快林地流转、产权交易平台建立,规范产权交易,盘活集体林地资产。支持和鼓励发展家庭林场、成立林业合作组织。(林业站牵头,国土所、财政所、供销社、信用社、农经站配合)。

24.关于全面启动非林地林木证和经济林果证发证工作,开展创新公益林、商品林经营管理模式试点。(林业站牵头,财政所、项目办、农科站、工商所、司法所配合)。

25.关于积极争取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加大地方投入,逐步建立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完善公益林管护责任制,规范补偿资金兑现使用,加强使用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功能。(林业站牵头,财政所配合)。

26.关于实行林地分级保护和差别化管理,依法保护管理林地和森林资源。(林业站牵头,国土所配合)。

27.关于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国土所负责)。

28.关于严格限制经营性项目开发利用林地资源,严格限制开发利用天然林和生态区位重要的林地。(林业站牵头,国土所、水务站配合)。

29.关于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推动建立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长效机制,逐步放活对集体林区商品林的采伐利用管控。(林业站负责)。

30.关于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落实好陡坡地生态治理相关政策,加强退耕还林还草监测统计调查工作。(林业站、畜牧兽医站牵头,国土所、农科站、财政所、统计站配合)。

31.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创新供水形式,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初步形成节水优先的水价机制,促进农业节约用水。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水务站牵头,农科站、财政所配合)。

32.关于严格执行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水利投入政策。(财政所牵头,水务站配合)。

33.关于2017年力争完成水资源、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形成资产后注入水利投融资平台。(水务站牵头,财政所、国土所、信用社、司法所配合)。

34.关于积极推进设计施工总承包、PPP模式、代建制等水利建设管理模式和融资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培育专业化服务市场主体;在水库维修养护、灌区干渠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体系维护等项目上试行水利公共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到2017年,使符合条件的水利服务以市场化方式运行。2020年前基本实现水利公共服务体系承接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水务站牵头,财政所、信用社配合)。

35.关于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把水资源论证作为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区域发展等规划审批和项目建设的重要前置条件;推进水资源配置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和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务站牵头,项目办、财政所、企业办、国土所配合)。

36.关于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行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分类合并实施,初步实现水利水电项目并联审批。2017年,完全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全面建立水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制度。(水务站牵头,项目办、财政所配合)。

37.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全镇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水务站牵头,国土所、 财政所配合)。

38.关于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式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在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现群众参与,在重大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建立群众和社会有序参与、有效监督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进一步巩固农民用水协会和发展农业灌溉合作社,支持有条件的农民用水合作社组织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其他农用水业务。(水务站牵头,项目办、农经站、财政所配合)。

39.关于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积极争取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重点支持重要农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快构建辐射内地、覆盖城乡、产销衔接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农科站负责)。

40.关于改革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创新产销对接方式,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企业食堂等直接对接,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建设直销网点。(农科站牵头、供销社、畜牧兽医站配合)。

41.关于健全覆盖农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中心;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快邮政物流服务三农综合平台建设。(农科站牵头,供销社、财政所、畜牧兽医站、邮政所配合)。

42.关于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食药监所牵头,农科站、安监站、工商所、派出所、畜牧兽医站配合)。

43.关于全面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财政拨入资金与社有企业收益分开的社企收支两条线管理,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巩固提升。(供销社牵头,财政所配合)。

44.关于加快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推进互联网、 电信网、广电网在农村地区的融合,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提升三农通6995信息平台,提高农业政策宣传、科技推广以及气象、农产品价格、农资市场等信息服务水平;2015 年农业农村信息化总体水平提高到35%,农业信息化服务整体水平达到50%。(农科站、综治办、组织办、电信所、科技、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文化站负责)。

45. 2017年力争实现信息化进村入户全覆盖。(农科站、供销社、畜牧兽医站、科协负责)。

46.关于2015年制定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制定差异化的扶持政策,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编制脱贫计划 和产业发展规划,探索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等有效帮扶方式,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扶贫办牵头,民政、统计配合)。

47.关于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和以奖代补竞争机制;健全完善扶贫项目监管体系,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 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原则,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 验收、决算等管理制度和监管程序,制定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管理办法,建立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制度,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扶贫办牵头,财政所、项目办配合)。

48.关于健全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贫困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扶贫办牵头,组织办、统计配合)。

49.关于制定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新机制,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制度,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扶贫工作,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 度,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形成有效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调 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主观能动性。(扶贫办负责)。

50.关于推进镇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完善一体化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农村薄弱学校校舍改造建设工作;建立教师资源合理流动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中心校负责)。

51.关于深化农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薄弱倾斜。巩固提升新农合水平,提高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基本建立城乡优质卫生资源共享机制。(卫生院负责)。

52.关于整合各类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建设,争取建设中心村、自然村综合性活动中心。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盈利组织。(文化站负责)

53.关于探索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网融合,实现城乡、区域、行业之间社保制度整合衔接。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构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劳保所、财政所、民政办、新农合负责)。

54.关于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管理。(民政办牵头,财政所配合)。

55.关于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法律服务全覆盖。(司法所牵头,派出所配合)。

56.不断提高涉农贷款比例。(信用社负责)。

57.关于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担保贷款试点,扩大林权抵押贷款,2015年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试行办法,推进以三权三证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财政所、农经站、国土所、林业站、信用社、法庭负责)。

57.关于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优化保险机构保险理赔程序。规范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积极开办涉农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财政所、农科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负责)。

58.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理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管站负责)。

59.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办牵头,财政所、扶贫办、民政、残联、新农办配合)。

60.关于强化美丽乡村建设的引领指导作用,保护传统古村落、乡村特色资源,持续推进美丽腾冲八大行动,着力整治农村脏、乱、差的现象,大力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新农办、农科站牵头,项目办、林业站、国土所、水务站、财政所配合)。

61.关于加快建立农民工信息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建立部门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行为的常规机制,建立农民工进城就业前的劳动保障法制培训制度。(劳保所负责,司法所、法庭配合)。

62.关于积极争取开展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开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试点。(项目办、派出所、财政所负责)。

63.关于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16年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派出所负责)。

64.关于推进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镇村组二级纵向延伸覆盖的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完善群众工作六项制度,用好新农村指导员、常务书记、大学生村官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党建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 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 管,坚决查处和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加重农 民负担行为。(组织办牵头,纪委、财政所、民政、农科站、农经审计配合)。

65.关于深入推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因村制宜,利用村级各类资源优势,通过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联合开发,探索各具特色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子。积极实施强基惠民合作股份试点,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加大扶持力度,采取人才培训、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扶持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力争2016年全县所有村实现脱壳。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村、组集体资金的监管。(组织办、农经站负责)。

66.关于坚持和完善行政村四议两公开、村民小组一事一议等基本制度,2015 年研究制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基层民主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推进和深化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在村民委员会、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村民小组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现形式。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项目办、民政、纪委办、组织办、财政所、农科站、林业站、妇联、团委负责)。

    67.关于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司法所、信访、法庭配合)。

68.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食药监所牵头,安监站、工商所、农科站、畜牧兽医站配合)。

69.关于发展农村残疾人事业,2016年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民政办牵头,工会、妇联、团委、残联配合)

70.关于农村防灾减灾工作。(安监站牵头,民政办、农科站、水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配合)。

71.关于探索村民小组网格化管理微服务办法,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科学机制。(综治办牵头,组织、宣传办、民政办配合)。

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单位职责,对照改革的目标任务,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牵头部门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大力支持。落实相关政策需要增加配合部门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部门确定。对未列入本分工方案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作为我镇深化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积极主动抓落实。

(三)各单位分别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将改革进展情况书面上报党政办。

 

 

 

 

 

 

 

 

 

 

 

 

 

 

 

芒棒镇深化水利改革专项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根据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水利改革专项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芒棒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坚持改革创新,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防洪、供水、水生态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处理好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的关系,强化改革的综合配套和保障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增强改革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水利改革任务的轻重缓急和社会承受程度,统筹推进各项水利改革。

(三)总体目标

全面启动水利改革各项工作,到2017年,基本建立有利于增强水利保障能力,提升水利社会管理水平,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水利制度体系,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水利投融资及市场化改革

1.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积极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推动完善政府性水利基金政策,确保水资源费全额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严格执行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专项水利建设资金等水利投入政策。

2.加快水利投融资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财政资金在水利发展中的资本化运作,通过水利投融资平台引导和放大财政资金在水利建设中的作用,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2017年推进水资源、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形成资产后注入水利投融资公司。

3.落实水利金融支持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建立水利政策性金融工具,争取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和地方财政贴息政策。积极协调金融监管机构,进一步拓宽水利建设项目的抵(质)押物范围和还款来源,允许以水利、水电、供排水等国有资产及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合法抵押担保物。2017年基本形成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运行机制。

4.加快推进水价改革。探索水价分级构成及终端水价制度,调动水价改革各方积极性,实行市场调节、政府补贴、促进节约的差别化水价政策,支持农村地区水利工程由供用水双方协商制定水价。2016年全面执行腾冲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2017,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创新供水形式,逐步推行计量收费,初步形成节水优先的水价机制,促进农业节约用水。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

5.大力推进水利市场化改革。在镇内选择有经营性收益的工业、城乡生活供水等项目,先行试点,探索积累经验,为带动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奠定基础。积极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 PPP模式、代建制等水利建设管理模式和融资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允许将政府在农村的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投资形成的资产移交集体管理。

6.创新水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培育专业化服务市场主体。在水库维修养护、灌区干渠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体系维护等项目上试行水利公共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2017年使符合条件的水利服务逐步以市场化方式进行。2020年前基本实现水利公共服务体系承接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二)全面推进水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承接工作,提高水行政服务水平。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县级职责,做好 “接、管 ”工作。推进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分类合并实施,初步实现水利水电项目并联审批。 2017年,完全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全面建立水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全镇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

2.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制。启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我镇对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制度建设等给予支持和保障,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 1名专兼职基层水管员。 2017年前基本理顺辖区水利服务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基层水利建设、管理与服务能力。

3.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保障机制,将中型水库和小(一)型水库核定为公益性工程,小(二)型水库核定为准公益性工程,贯彻执行《腾冲县小型水库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管理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 2015年启动全县小型水库管理两项经费测算,研究提出经费到位措施。 2020年全县公益性水管单位 “两项”经费基本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4.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 2017年基本完成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5.建立严格的河道管理与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腾冲县河道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完善河道管理与保护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改进管理方式,规范涉水活动,维护河道健康。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落实河道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贯彻落实《腾冲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责任机制。2017年依法建立健全河道规划治导线管理制度,依法划定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开展河道水域岸线登记,落实水域岸线用途管制。2020年,建立完善河道管理与养护体系。

6.健全涉水规范性文件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水利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地方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建设进程。出台加强水资源管理、水工程建设管理、农田水利管理、防汛抗旱、河道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7.深入推进水务综合执法。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水务综合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建立健全水事案件调处机制和推动水政监察队伍统一行使水行政执法。探索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石、破坏水生态环境、非法占用水域等涉水违法行为。

8.进一步提高水利信息化程度。围绕解决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利行政管理等工作,开发和应用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无纸化网上办公,提高机关运行效率。

   (三)着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和严格执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机制。执行《腾冲县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把水资源论证作为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区域发展等规划审批和项目建设的重要前置条件。推进水资源配置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需水管理,以水资源有效需求和用水效率指导水资源配置,切实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严格执行以水定需、量水而行的战略思路,建立以需水管理和用水效率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配置良性机制。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全面做到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2.落实和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建立 “三条红线 ”指标体系、健全管理制度为主要任务,严格 “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 ”三条红线。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初步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体系、“三条红线 ”监测评价体系、监控管理信息系统。

3.建立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按省市县考核要求,统筹安排水资源建设管理资金,用于水资源监控体系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2015年完成县级水资源监控能力一期项目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三条红线”相适应的重点取用水户、水功能区监控评价体系,支撑水资源定量管理和 “三条红线”监督考核。

4.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加强水污染防治与保持水生态系统健康为重点,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通过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修复湿地与保护、保护饮用水源地、治理水土流失、建设水源工程、水文化等措施,因地制宜探索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2015年,全面推进节水型机关建设,推进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完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机制。2017年,实现对社会各行各业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定额用水管理,构建起水资源管理监控体系,强化水功能区和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水生态安全。

5.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生态补偿机制。根据水资源稀缺程度和开发利用状况,逐步建立水权交易制度,严格按照云价价格〔2011128号指导标准上限征收水资源费,推动建立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生态补偿机制。

(四)建立健全参与式水利建设及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民生水利项目群众全程参与管理模式。促进民生水利发展,在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现群众有序参与,确保水利效益更好惠及民生。启动山区“五小”水利整村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群众参与试点工作。2017年前,基本实现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和管理群众参与全覆盖。

2.建立重大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群众和社会有序参与、有效监督机制。

3.鼓励和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进一步巩固农民用水户协会和发展农业灌溉合作社。继续推广界头大营灌溉服务合作社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其他农用水业务,以改善自身经济条件,增强服务和发展能力。2015年加快推进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集中供水工程开展公司专业化管理及物管化管理模式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对水源、提(引)水、供水、用水全程一体化管理。2017年基本建立完善的基层水利专业化管理服务体系,确保农村水利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五)建立健全水利安全发展保障体制改革

1.强化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与市场监管。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和能力建设。加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健全完善质量主体责任、质检评价和质量控制、奖惩约束机制。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全面实行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大力推行集中打捆招标模式,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2017年实现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2.认真抓好水利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研究制定水利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制度,对水利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实行一票否决。2017年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幅提升水利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切实保障防洪安全。2015年,完善防汛责任制、应急抢险处置机制和防洪预警机制,筑牢防洪安全屏障。落实政府及各部门、各行业承担的防汛责任,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防汛物资储备制度和防汛抢险队伍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地方与军队武警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制度。2017年基本建立以县、乡、村、组为主的山洪灾害防御群策群防责任体制和预警机制,初步建成以监测、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为主的防灾减灾体系。2020年,全面建成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4.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水务部门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和问责制度,基本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水利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2017年完善水利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并重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深化水利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抓好水利改革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把水利改革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投入重点保障,措施大胆创新,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合力推进水利改革。芒棒水利工作站要切实履行起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加强行业管理,做好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相关部门也要积极主动,加大对水利改革的支持力度,形成促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

水利改革既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水利改革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和水利安全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水利改革,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芒棒镇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云办发〔201446 号)、腾冲县《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粮食增 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确权登记为基础,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依法自愿有偿,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努力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二、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 的工作机制,按照《中共腾冲县委办公室、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的通知》(腾办发〔201472 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学习和顺镇、清水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经验,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前提下,开展好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

(一)建立健全镇村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形成统一、开放、规范、高效的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 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能以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做法损害农民利益,更不得强行推动流转。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

   (三)推行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确保承包农户利益,引导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充分发挥流转服务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鼓励采取委托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促进整村整组连片集中长期流转。

(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 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

(五)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四、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顺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律,有效解决好“谁来种地”和“谁种好地”现实问题,综合考虑我镇山区面积大、耕地分散、耕作劳动强度大的镇情,并与当地农业生产力水平、产业发展特点和农村劳动力状况相结合,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防止脱离实际、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对受让土地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安排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技推广、特色农产品基地等建设项目和农机补贴项目。农机购置补贴优先安排符合申报条件的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积极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允许用粮食作物、生产及配套辅助设施进行抵押融资。鼓励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自愿参保,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把马铃薯、小麦纳入财政保费支持范围。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建设的连片高标准农田,优先流向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同时,农业发展也要按市场规律办事、讲求经济效益,要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互动,推动农村土地的流转,增加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收入,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五、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组织

    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镇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要继续坚持和扶持其发展农业生产。在此基础上,逐步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要根据农民意愿,通过连片整理耕地,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租赁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鼓励承包农户通过共同使用农业机械、开展联合营销等方式发展联户经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达到 40个以上,实现规范化管理,农民入社率70%以上。

    六、鼓励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

    要突出各社区优势特色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工商资本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要在农业产业项目落地上下功夫,特别是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上给予支持。支持农业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理分工、互利共赢。鼓励农业企业优先吸纳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企业的农民和当地的农民就业。制定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管理办法,严格准入门槛,加强风险防范,防止农地非农化、浪费农地资源、因企业违约或经营不善损害农民利益等情况的发生。

    七、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组织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围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拓展服务范围。按照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的要求,大力培育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发展良种种苗繁育、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粪污集中处理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环境治理维护等交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按照《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腾冲县新型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腾政办发〔201433号文件的要求,加快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到2020年,全镇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00人。

   八、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

   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政府主导,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的重要阵地和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综合平台。继续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网络和组织优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经营、财务会计、产品营销、市场信息、融资担保、培训咨询、项目申报等综合服务。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的原则,支持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与联合,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式、订单式等服务,提高为农服务的规模化水平。

    九、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的扶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 号文件)的有关设施农用地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覆盖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规定享受国家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土地问题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全局。要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充分认识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与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和农民的接受程度相适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政策,严格依法办事,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分类指导,强化各单位配合,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政策宣传和试点示范引领,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农村经管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基层农经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服务工作,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芒棒镇深化林业改革专项方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 4 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云发〔201414 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云发〔201416 号)精神、《腾冲县深化林业改革专项方案》,结合芒棒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四次、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和兴林富民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森林生态持续改善、林业产业持续发展、林农持续增收的总目标,创新林业发展体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增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加快推进森林腾冲建设,构建滇西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为芒棒与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二)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立足全镇森林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森林文化建设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打破体制机制障碍,破解发展瓶颈,推动林业发展。

——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全局和局部的关系、生态建设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顶层设计和创新实践的关系,协调推进改革。

——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坚持改革正确方向,把握林业改革的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和推进方式,从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分类、有序推进改革。

——以人为本、兴林富民。把改善民生、改善生态作为林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维护人民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

(三)目标任务

以“森林芒棒”、“生态芒棒”为目标,以生态建设产业化和产业发展生态化为抓手,深入推进林业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健全经营机制,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引进培育森林资产评估、收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权担保等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便利化服务。力争到 2020 年,全镇林业用地面积不低于 26万亩,有林地面积不低于 2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林业总产值达到 1亿元以上,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超过3000 元。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做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善和查缺补漏工作,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加快培育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林权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主要内容的林权流转改革,建立公益林发展保护和商品林、经济林可持续经营新机制。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搭建网络化管理平台2015 年,深入开展集体林确权发证“回头看”和查缺补漏工作。开展非林地林木权证和村级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试点工作。2020 年争取与全县同步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建立起初步适应林业产业发展需要的要素市场,形成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森林管护体系。

(二)抓好陡坡地生态治理。把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与我镇陡坡地生态治理、绿化荒山行动结合起来,科学规划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实施规模、布局重点。强化政府领导和部门配合,贯彻落实好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和省委陡坡地生态治理政策,完成陡坡地治理任务,实现生态改善、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目标。

(三)开展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科学、简便、高效的集体林区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实现消长平衡、长大于消,青山常在、永续利用。逐步放活对集体林区商品林的采伐利用管控,放活对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竹林的经营管理,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方便林农自主经营。探索研究公益林森林抚育,以及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合理流转试点。2020 年,与全县同步建立起科学、简便、高效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

(四)完善林业发展投融资体系。贯彻国家、省级造林绿化、林木良种、森林抚育、林业防灾减灾、林业科技推广等林业补贴政策,完善操作机制。争取财政对林业的投入,重点加大对木本油料、林下产业等林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大对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科技推广等投入。创新融资渠道,加大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发展投入力度;发展和完善林业金融服务,建立服务平台、创新业务品种,积极扶持新型林业经济组织,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林业贴息贷款范围和规模。贯彻落实森林抚育补贴政策,将集体商品林纳入抚育范围。2015 年,开展非林地林木权证抵押贷款试点;加大项目申报和技术指导力度;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探索允许公益林以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发展林下经济。2020 年,与全县同步完善林业防灾减灾、林业科技推广、林业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建立造林补贴的普惠制政策及后补贴机制,政府支持、金融扶持、社会资本投入、民众广泛参与,投资主体多元、投资形式多样的现代林业投融资体系初步建立。

(五)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按照“谁收益、谁付费”以及“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完善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形成综合补偿与分类补偿相结合,转移支付、横向补偿和市场交易互为补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落实管补分离的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制度,保障所有者的补偿利益,促进公益林的有效管护。对生态区位重要、非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探索建立由国家出资征收、赎买或置换的机制。制定镇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及管理办法,研究补偿政策,逐步将城镇面山、公路沿线、江河流域水库周边、景区景点和重要水源林纳入县级公益林进行生态补偿。

(六)完善林业综合保险制度。建立完善的林业综合保险制度,基本实现林业灾害由政府补偿到商业赔偿的转变,增强林农和林业企业抵御林业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林业灾害损失。巩固森林火灾保险、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成果,积极探索林业有害生物保险,逐步扩大林业综合保险覆盖面,推动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

(七)加强林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林业行政管理体系、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发挥生态文明建设林业主体作用。科学调整林分结构,大力培育乡土树种,优化树种组成,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建立腾冲木本植物标本库,对古树名木实行村民承诺保护、村级登记保护、县乡挂牌保护制度,有序推进乡村、河道、公路绿化美化,并实行包干责任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生物安全监测防范体系,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及检疫对象的预警与防控,建立跨境保护合作机制。贯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腾冲纲领》,认真实施《腾冲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完善生物多样性资源信息数据,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5 年,对工程建设使用林地实行定额管理,实行项目前期选址制度,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评价方法;全面推行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的林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管理模式;2016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研究提出划定全镇林地和森林、物种保护红线意见;在继续推进低效林改造、绿化荒山行动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的同时,加强项目储备和申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县生态建设的支持。到 2020年,基本建立系统的涉林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八)完善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权属清晰、

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深入研究集体林和野生动植物产权管理制度,为理顺产权关系提供依据。开展林业自然资源普查,查清全镇林地以及森林、林木和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自然资源现状,健全林业自然资源资产

档案体系。2017 年,基本建立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制度。

(九)加强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坚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建立林业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构建系统完整的覆盖林业管理制度。加强乡镇林业站林业执法单位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十)加快完善发展林下经济政策。完善林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林产业发展方式,调整林产业结构,做到不砍树能致富。2015 年,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林下产业发展规划。

(十一)创新发展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林业新型经营组织的技术、管理培训和政策扶持,在土地、水电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惠。大力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集体所有、个人所有、混合所有和统一经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承包经营等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的森林资源经营格局。鼓励林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家庭林场、林农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流转,推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经营,使林农获得更多的林业财产性收入。大力培植加工龙头企业,建立有效的原

料供给基地,提高林果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鼓励林农采取自愿联合、入股分红、委托经营、有偿转让、“一事一议”、集中管护等方式,组建林农专业合作社,引导其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民办民管民收益,吸引更多的林农加入合作社,为实施国家涉林项目、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做实组织载体,确保农民群众从中受益。2015年,研究制定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大户等具体认定标准和相关指标,制定镇级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研究提出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意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督促。本方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林业站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实施。

(二)形成工作合力。林业站要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落实,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把林业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落实改革措施需要增加参与单位的,由镇人民政府确定。镇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林业站开展工作,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形成全面推进深化林业改革的强大合力。

(三)改革发展并重。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单位要把贯彻实施改革任务同推动当前各项发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改革促活力、以改革促转型、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促民生,确保改革发展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加强政策、法制和科技培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提高林业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科技兴林能力,造就一支党性强、作风硬、人民群众信赖的林业干部队伍,为我镇林业改革提供人才保障。

 

 

 

 

 

 

 

 

 

 

芒棒镇深化农业改革专项方案

 

根据《腾冲县深化农业改革专项方案》文件精神,结合芒棒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七次全会(扩大)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四次全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制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芒棒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尊重群众。严格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推进各项改革。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尊重农民意愿,激发群众热情,让广大农民群众平等参与改革进程,共享改革成果。

二是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扶持。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妥善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做到政府支持保护与发挥市场作用功能互补。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四化同步的要求,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在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经济改革的基础上,推动群众要求迫切、工作基础扎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鼓励创新,支持试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二、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认真贯彻执行《腾冲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 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芒棒镇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细化工作进度时间表。发挥好大调解中心的作用,通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界限和空间位置、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和登记簿,切实决解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产权不清等问题,实现承包面积 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到 2017 年,全面完成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二)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1.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和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体系。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制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流转机制,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公平、规范运行。引导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制定《芒棒镇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工作的意见》。

2.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更多的投入农业农村。积极稳妥推进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创新,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稳妥推进以农村三权三证抵押贷款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创新。制定和完善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所有权及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的登记、评估、抵押贷款、流转等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加大规模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围绕主导产业,扶持高黎贡、噶哇嘎普、驼峰三个茶企业,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加产品附加值。

2.提升农民合作社水平。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扶持一批农民合作示范社。到2015年底,预计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6个左右, 100%完成县下达任务,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6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所有重点、优势、特色产业,社员年均纯收入比非社员增收10%以上。全县农民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对产业和农民经济收入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

3.发展家庭农场。引导和鼓励具有生产规模、资金实力和专业特长的农村专业大户发展成为家庭农场,推动自然人农业法人农业过渡。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对家庭农场的管理指导、培训教育。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按照有规模、有设施、有标准、有效益、有信誉五个有标准,培育和扶持经营规模大、人员素质高、综合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家庭农场。2017年,争取全镇有家庭农场1个以上。

4.积极建设农业示范点。打造田心坝烟间套种示范点、坪田烟后水稻示范点、优质LY母猪建设示范点、牧草种植示范点、黄草坝特色经济林示范点、上营三岔河老茶树生态管理示范点、大水塘林分结构改造示范点。

5.加快培育种养专业大户。支持和引导农村实用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外出务工返乡农民通过土地流转等多种方式,扩大生产规模,逐步发展成专业大户。2016年,种植大户发展到5户以上,养殖大户发展到20户以上。

6.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贯彻《腾冲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各职能单位,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职业农民以及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吸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稳定和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四)推进山地牧业发展

1.推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利用畜禽资源优势、 突出重点、突出特色,进一步优化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产区。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和生态循环的适度规模养殖,提高种养业资源综合利用率。

2.加快发展畜牧养殖。充分发挥肉牛冻精改良技术优势,采取长短相结合的养殖方式,在大水塘社区下社建养殖规模达200头肉牛养殖示范村1个,加强肉牛饲养管理,强化疫病防制,努力增加养殖效益。在现有存栏母牛及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以上营大社区为中心,采取集中加分散养殖的方式,建养殖100头奶水牛养殖小区1个,培植养殖2040头奶水牛养殖大户2户,实现全年产水牛奶600吨,产值达500万元,从而大大促进全镇畜牧产业的发展。二是依托生猪良种补贴优势,加大生猪杂交改良,扩大猪人工授精改良覆盖面,强化母猪饲养管理技术,培育优质仔猪,拓宽仔猪市场,调动生猪营销户积极性,实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加快生猪产业发展步伐,在晁家营建占地4000平方米,猪舍105格的标准化养殖小区一个,来带动全镇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发展。按质按量建设芒棒、曼乃、张家村、红豆树、郑山、上营、窜龙、老桥头、8个社区300户、600头优质LY母猪扶持项目,重点抓好受益户确定、矛盾化解、优质母猪拉运、分发、科学饲养管理,努力增加养殖效益。三是做好特色特种养殖:结合我镇高海拔低纬度的地理区位,在条件适宜的江东大社区村寨、林地中,选准优越的养殖户饲养一定规模的野猪、壕猪、竹鼠、獭兔、山鸡、土鸡等特色特种养殖户10户,向外学习和借鉴先进的养殖经验,努力拓宽养殖途径和养殖效益。

3.努力挖掘饲草饲料资源。结合优质牧草良种补贴项目,在条件适宜的田块、山地、山坡及林下种植一年生牧草3500亩及多年生混播牧草3000亩,年产鲜草9万公斤,从而促进全镇草食畜的发展。采取青贮和氨化技术,充分挖掘烟后套种苞谷等农作物秸秆的作用,合理晒制青干草,引进优质高效的饲料、预混料和谷物类饲料,降低饲料成本,增加养殖效益。

4.大力培植牲畜营销户。在我镇养殖数量多而分散仔猪和肉牛的基础上,培植年营销仔猪达万头的营销户10户,年营销肉牛达千头的营销户10户,充分发挥养殖专业合作社优势,努力提高畜牧产值增值增效。

5.实施优质防疫工程。严格“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23个社区成立一个联合防疫队,由35人组成,按照“五不漏”要求开展工作,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达75%以上,规范免疫档案、免疫户口册及电子文档。严把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及流行,严格扑灭措施和技术环节,抓好物资储备,努力降低养殖损失。

(五)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1、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运营方式,通过盘活闲置土地和实物资产,依法开发村域 内自然资源、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或租赁、兴办经营实体 开展合作股份试点、加大财政投入等形式,积极探索发展重点 村级集体经济新模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营监督,建立 健全资产台账、资源登记报告和财务制度。全面落实村务、财务 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本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5 年基本消除空壳村。

2.建立管理决策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加快建立归属清晰、 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决策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严格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民主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六)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1、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以高原特色农业优势产业为突破口,按照产业、技术、人才高度融合的要求,整合各单位的科技资源,搞好农业产业技术服务

2、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紧紧抓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大新良种、新技术、新肥料推广应用力度,为增产丰收奠定基础。力争每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到2017年达到50%以上。积极推广10项增粮科技措施,抓好良种推广、水稻和玉米集中育秧育苗、旱育秧、高产创建、间套种、测土配方施肥、覆膜覆盖、水稻机插秧、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晚秋作物种植、水改旱等科技措施的推广。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力度,重点培训良种良法、病虫害防治、健康养殖、农机农艺融合、储藏保鲜等现代农业知识技能,着力培育一大批种养能手、农机作业手、科技带头人。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留住一批拥有较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民从事农业,吸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稳定和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3、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通过明确职能、优化布局、加强队伍、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措施,逐步构建起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七)推进农产品品牌与市场建设

1、打造芒棒生态农业品牌。以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围绕丰富多样、生态环保、安全优质、四季飘香”4张名片,充分挖掘利用好芒棒地处高黎贡山脚的生态自然条件优势,以绿色、有机农产品为主攻方向,充分应用各类宣传媒介进行品牌宣传,配合县级打响高黎贡山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围绕名特优新农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生产,壮大龙头企业发展,推动芒棒农业从原料销售、初级加工的生产型向资本运营、品牌经营的市场型转变。

2、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完善各社区小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保障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畅通。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认真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专项整治,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大力开展蔬菜和茶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等创建活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检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增强做好深化农业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扎实推动各项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各项改革情况进行跟踪、收集、汇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统筹协调。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深化农业改革的各项政策宣传,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深化农业改革顺利推进。

 

 

 

 

 

 

 

芒棒镇党政办公室                           201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