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1-5-15_E/2016-0127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芒棒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12-29 22:49:26 |
文号 | 浏览量 |
芒发〔2015〕64号
中共芒棒镇委员会 芒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芒棒镇民生资金规范化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镇直及驻芒各相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芒棒镇民生资金规范化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芒棒镇委员会
芒棒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8日
芒棒镇民生资金规范化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结合芒棒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民生资金是指中央、省、州(市)、县(市)四级财政资金中,用于保障人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扶贫、救灾、社保(含五险一金)、教育补助、强农惠农补助等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民生资金能否发挥预期效益,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心向背。各社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民生资金规范运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按照中央和省、市、镇关于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全面落实民生资金政策,紧紧抓住“宣传、教育、监督、规范”四个关键环节,确保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运行,发放及时、足额、准确、公开、公正。做到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
二、组织领导
为抓好全镇民生资金规范化运行工作,决定成立芒棒镇民生资金规范化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立刚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谷正侯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张家宝 人大主席
董书稳 镇纪委书记
成 员:余 龙 党委副书记
马 泰 副镇长
丁应升 副镇长
宝菊杏 副镇长
谷崇晓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李维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董玉辉 党委委员、党政办负责人
马志昌 党委委员、集镇办主任
宝福旭 党委委员、项目办干部
李培龙 纪委办干部
胡长娇 宣传干部
尹甜甜 财政所负责人
马显凯 烟办主任
刘善祥 民政办主任
姚信昌 计育办主任
赵家敏 农经站站长
陈宝苍 项目办负责人
尚刚蕊 劳保所负责人
廖寿昌 林业站站长
封应伟 水利站站长
杨恩才 农科站站长
张景爱 畜牧兽医站站长
马子深 合管办主任
黄生寿 芒棒中心校校长
常再道 芒棒中心卫生院院长
邹红旺 芒棒信用社主任
董诗代 上营信用社主任
各社区支书、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办,由董书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镇农经站、纪委办及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民生资金规范内容
(一)民政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城乡临时救助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优抚补助金、离职村干部补助资金、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补助资金。
牵头领导:宝菊杏 副镇长
主责部门:民政办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二)社保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牵头领导:余龙 党委副书记
主责部门:劳保所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三)教育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小学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中学和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计划资金、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补助资金、中学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少小民族生补助资金。
牵头领导:宝菊杏 副镇长
主责部门: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各学校、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四)农业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业(种植业)保险、农机具购置补贴。
牵头领导:马泰 副镇长
主责部门:农科站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五)林业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退耕还林补贴资金、造林直补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资金、公益林补偿资金、森林火灾保险费补贴资金。
牵头领导:马泰 副镇长
主责部门:林业站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六)畜牧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养殖业保险补贴资金、草原生态补贴资金、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牵头领导:马泰 副镇长
主责部门:兽医站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七)新农合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
牵头领导:宝菊杏 副镇长
主责部门:合管办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八)计生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奖优免补资金、农村独生子女奖学金资金、少生快富资金。
牵头领导:宝菊杏 副镇长
主责部门:计育办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九)危房改造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牵头领导:丁应升 副镇长
主责部门:项目办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十)扶贫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整乡推进项目资金、整村推进项目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助资金、扶贫安居工程项目补助资金。
牵头领导:丁应升
主责部门:项目办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十一)防汛抗旱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防汛应急救灾资金、抗旱补助资金。
牵头领导:马泰 副镇长
主责部门:水管站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十二)烟办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优化烟叶结构补助资金、育苗补助资金、散叶收购补助资金。
牵头领导:张家宝 人大主席
主责部门:烟办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十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
牵头领导:董书稳 纪委书记
主责部门:财政所
责任单位:所涉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十四)其它民生资金
资金种类:上级其它部门民生资金。
牵头领导:所涉及部门分管领导
主责部门:财政所
责任单位:所涉社区
工作时限:2015年12月28日至1月10日进行自查,2015年1月10日进行规范管理,长期落实。
四、民生资金规范化运行的责任主体
镇级领导班子成员,社区支书、主任,镇直与驻芒单位负责人及经办员是民生资金规范化管理的主体责任人;镇纪委,各社区监委会是民生资金规范化运行的监督责任人。
五、民生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模式,提高广大群众对国家各项民生政策的知晓率,以农民最关心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兑付方法”等为重点编写材料,在政务公开网、民生资金监督平台等网站上宣传;在便民服务窗口及各社区设置便民服务告知栏宣传,同时全镇每年集中组织开展2次以上宣传活动,将惠及民生的各项政策信息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群众对惠民政策的了解和掌握。
镇直各部门要把民生政策及民生事业汇编成册,每年根据政策变动情况进行梳理、更新,适时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镇村干部民生政策的教育培训,让镇村干部全面理解、掌握各项民生政策实质,把握实施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政策执行上敢担当、严把关、严落实。
(二)加强主体责任的落实。民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必须实行集体决策,所有民生专项资金到位后,由镇党政集体研究,形成会议记录,并将分配方案发放名册及时报送市职能部门备案;民生资金各涉及部门、社区要各负其责,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社区支书、主任要切实承担领导责任,严格按政策法规、程序流程办理,规范宣传、规范审批、规范发放、规范痕迹档案管理,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在不参与业务主管部门日常工作运行的前提下,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紧扣干部纪律作风跟进民生资金规范化运行监管。
(三)规范申报审批流程。民生资金的申报审批严格按政策执行,重调查研究,以政策为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一是由农户申请,村级申报、审核指定专人负责,从严把关,要求受理申请的同时建立申报审核档案,民生资金审核统一印鉴管理,村级由村委会支书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审签,村监委会主任提供书面调查材料。二是镇级审核、审批严格按各项民生政策文件要求程序办理,注重发挥村级审查作用,一般先由村级进行调查,部门进行抽查、审查,确认由负责人签字,最后分管领导按规定审核、审批。
(四)加强对民生资金发放环节的管理。在审批上,建立集体评议、定期审查、随机抽查、资金使用备案、公开公示、监督举报等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对下拨的各类民生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帐管理,杜绝使用上出现漏洞。在资金使用上,实行民生部门制定发放计划、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信用社专户支出的多方联动机制,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增强资金发放的透明度。在资金发放上,建立严格的发放手续,发放补助的花名册、救助金的领取表要统一,并要有民生对象本人的签字或加盖本人的印章,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施“一卡通”办法直接打入对象户存折中,实行年度审查,减少资金划拨的中间环节,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五)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工作。镇参与平台工作的监管人员、业务人员要认真履职,学好用好“平台操作手册”和“平台操作演示视频”,按要求登录平台,熟悉平台操作流程,处理平台相关业务,坚决杜绝超时未使用平台的情况发生;对导入的发放花名册出现数据异常,要迅速进行处理,要按下达资金文件的时限要求处理完成每一笔资金,坚决杜绝资金接收、转拨、发放超时。要做好平台资金发放处理工作,发放花名册信息要真实完整,不得编制虚假数据信息。
(六)加强公示公开管理。各社区、部门要按民生资金公示公开要求,完善《芒棒镇民生资金公开台账》和《芒棒镇民生资金公开台账登记表》(附件2),部门做好公开的同时,要加强对各社区指导、监管,突出效果,把部门公示公开与社区、村民小组公示公开结合,让实施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方便受益对象户核实核对。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与民生资金对象评审工作,做好公开工作,公开结果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认可后方可上报相关职能站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公开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民情民意,监督纠正违规问题,发现重大违纪线索及时向镇纪委报告。
(七)加强纪委备案管理。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备案管理,从2015年12月开始,凡上述各部门涉及的民生资金必须实行镇纪委备案制。一是各业务主管部门收到上级相关指标文件时,及时将文件印送镇纪委,若通过镇党政办收文的,由主要领导签批后,镇党政办将文件抄送镇纪委,镇纪委办做好相关记录(附件1);二是民生资金发放5个工作日内到镇纪委备案,备案填写《芒棒镇民生资金发放备案表》(附件3),表格填写完整,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进行备案(含发放花名册、汇总表);三是属于上缴基金的民生资金要将相关上缴单据复印件交镇纪委进行备案。同时要求各部门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跟踪维护,镇纪委定期对平台维护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把通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考核内容,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维护提供纪律保证。
(八)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推动民生资金规范化运行,镇纪委要坚持“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的职责定位,把大量工作放在严肃纪律、抓早抓小上,在民生资金规范化运行上用足用活经常性的监督执纪措施,通过不定期到发放对象户中进行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填写《芒棒镇纪委民生资金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4),运用约谈函询、通报曝光以及问责、纪律审查等手段,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
(九)强化责任追究。各社区、各部门要规范宣传、规范审批、规范发放、规范档案管理,严禁利用民生资金审批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严禁镇村组干部、农民冒领、私分民生补贴资金和补偿款;严禁违规申请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民生资金;严禁截留、挪用民生资金;严禁不足额、不及时拨付和滞留、延压民生资金。加大对以下行为的问责和查处力度:(1)民生资金规范运作工作开展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造成工作被动或不良影响的;(2)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民生资金的;(3)在民生资金安排中,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人为设障、阻碍拖延、弄虚作假的;(4)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明令整改的问题,不及时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甚至社会矛盾的。
镇纪委要将民生资金规范化运行的监督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将各社区、各部门开展民生资金规范化运行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针对民生资金管理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镇纪委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涉嫌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芒棒镇民生资金来文目录、芒棒镇民生资金来文办理跟踪表
2.芒棒镇民生资金公开台账、芒棒镇民生资金公开台账登记表
3.芒棒镇民生资金发放备案表
4.芒棒镇纪委民生资金监督检查记录表
芒棒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印发
附件1:
芒棒镇民生资金来文目录
顺序号 |
文 号 |
来文单位 |
文件标题 |
日 期 |
备 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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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棒镇民生资金来文办理跟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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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文时间 |
来文单位 |
批示领导 |
批示要求 |
责任领导 |
主责部门 |
镇纪委传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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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芒棒镇民生资金公开台账
序号 |
公开日期 |
公开内容 |
公开形式 |
公开范围 |
公开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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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指公开的载体(如黑板报、政务公开栏、电子政务网、会议等);
芒棒镇民生资金公开台账登记表
公开 事项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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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事项 具体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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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 委员会审 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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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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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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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意见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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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必须附公开的原始材料及照片
附件3:
芒棒镇民生资金发放备案表
备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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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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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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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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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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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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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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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发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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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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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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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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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流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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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风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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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风险点采取的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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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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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含发放花名册复印件一并上报镇纪委备案。
附件4:
芒棒镇纪委民生资金监督检查记录表
民生资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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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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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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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拨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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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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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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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详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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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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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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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督查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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