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111-5-14_B/2016-0127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芒棒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5-05-28 21:54:0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芒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棒镇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综合管理制度》的通知

 

 

 

 

 

 

芒政发〔201531

 

 

芒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芒棒镇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综合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

《芒棒镇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综合管理制度》已经镇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芒棒镇人民政府

                            2015527

 

芒棒镇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综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转变村级计生宣传员作风,提高宣传员办事效率,使我镇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芒棒镇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实行责任到人制度。宣传员根据分工抓好辖区内的人口计生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完成镇、村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例会制度

1.由计生办主任主持或委托其他人员主持,全体计生宣传员必须参加,原则上时间定于每月29日中午12:40准时召开,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会议的主要内容为:收集信息报告单、听取村级汇报、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分析当前问题、安排布置工作。

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分类做好专门会议记录。

2.会议纪律及要求

1)全体参会人员须按时参会,并于会前10分钟到场。

2)会议不得请假,有事不能到场者,在征得镇计生办同意后,请村上其他干部代为参加,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3)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每次罚款100元,迟到者每次罚款50元。所交罚款由宣传员共同商议安排专人管理共同使用。

4.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故不参加会议者,做劝退处理。

三、学习制度

1.目标任务: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计生宣传员整体素质,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宣传员队伍。

2.学习方式及时间要求:(1)个人自学:个人经常性的进行自学,每天学习半个小时以上。(2)集中学习:每月月例会学习一次。年内培训学习一次。辖区村干部定期或不定期集中学习。其他学习方式。

3.学习内容:(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计生法律法规。(3)各类表、帐、单、卡业务。(4)其他业务(如:残联、民政、防艾等)

四、考勤、报表、出具证明制度

1.考勤:宣传员每月出勤时间不得低于20天,其中进村入户工作时间不得低于10天,无故连续10天以上不工作的,第一次给予批评,第二次须做出书面保证,第三次做劝退处理。

2.报表:各类报表须按时上报。请假者须在要求上报时间前2个工作日进行上报,或与统计人员联系上报,年内缺报表一次的给予批评,缺报表两次者给予通报,并要求做出书面保证,缺三次报表者,将被劝退出计生队伍。

3.出具证明:宣传员在出具各类计生证明时,应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核实清楚后据实出具。严禁宣传员违规出具虚假证明,欺骗计生办或其他部门(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劝退处理。若计生宣传员出具虚假证明导致形成违法犯罪的,本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资金收缴发放管理制度

1. 代为交纳社会抚养费和行政处罚罚款。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罚款告知书、决定书、送达回证。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当面送达的,可由村级计生宣传员代为送达,并告知对象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计生办办理缴纳手续。为方便群众,群众对宣传员信任并主动请求由宣传员代为缴纳的,可由宣传员代其到镇计生办进行缴纳,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宣传员应将正规票据及时转交给对象户。如发现宣传员挪用代群众所缴纳款项情况的,一经查实,计生办将清收该款项,并劝退该宣传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由宣传员代为发放的其他惠农资金,须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滞留、挪用。

、保密制度

1.认真执行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

2.内部文件、资料、会议记录本不得随意安放、丢失,不得给无关人员翻阅。

3.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知道的事情不打听,不该记录的不记录。

4.不在公共场合谈论机密,不在和人通信或通话中涉及部门核心机密内容。

七、慰问制度

1.慰问对象:(1)经批准离职的宣传员。(2)连续工作满10年的、15年的、20年的、25年的宣传员。

     2.慰问标准:慰问每人每次200元或同等价值的物品。

     3.慰问资金来源:由计生办向分管领导请示后支出。

     4.其他事宜:劝退或开除者、因村级工作变动另任其他职务者、自行离职者不属慰问对象。

     八、其他规定

1.宣传员在遵守好本制度的同时,应遵守执行好镇村两级的其他干部管理规定。

2.本制度由镇计生办负责解释。

3.本制度及规定自201551起执行。

 

 

 

 

 

 

 

 

 

 

 

 

 

 

 

 

 

 

 

 

 

 

 

 

 

 

 芒棒镇党政办公室                            201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