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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1-5-10_B/2016-0127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芒棒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5-12-16 21: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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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棒镇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芒政发〔201571

 

 

芒棒镇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快解决农村贫困户最基本住房问题,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的住房条件,根据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腾政办发[2015]11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统筹城乡社会发展,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结合芒棒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新建住房(含拆旧建新和异地选址新建)要符合村庄规划,一户一宅,改造后的房屋产权归农户所有。

(二)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要面向居住危房的困难群众,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满足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需求,杜绝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三)引导扶持、自主自愿。农村困难户住房建设以建房户为主体在其自愿并落实自筹责任的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防止危房改造导致农民负担过重等问题。

(四)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规模,注重质量,做到改一户,达标一户,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拆除重建改造后的房屋,必须达到《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中A类标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做到危房鉴定标准公开、改造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三、任务及要求

      (一)任务目标:根据腾冲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实施总体安排。本年度下达我镇农村危房改造指标数为310户。根据全镇当年任务数,结合镇村实际,将全镇任务及时分配落实至各社区,具体分配社区任务情况为:城河社区拆除重建26户;窜龙社区拆除重建10户;曼乃社区拆除重建21户;大水塘社区拆除重建23户;大田坡社区拆除重建13户;红豆树社区拆除重建52户;老桥头社区拆除重建1户;马场社区拆除重建32户,马家村社区拆除重建16户,芒棒社区拆除重建8户,坪地社区拆除重建30户,坪田社区拆除重建19户,桥街社区拆除重建13户,上营社区拆除重建12户,张家村社区拆除重建14户,赵营社区拆除重建10户,郑山社区拆除重建9户。重点打造一个示范点(位于曼乃社区)。

      (二)完成时限:第一批预下达指标179户拆除重建户,要求在2015520日前全部完成村级评议工作,并落实到户,615日前完成镇级审核,630日进行电子档案录入,7月项目户筹备好建房材料,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做好开工准备,85日前必须保证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达100%1130日前要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1215日前完成所有竣工数据的录入,并完成镇级初验;2016年春节前完成所有补助资金的兑付手续。第二批正式下达131户拆除重建。1020日前,全部完成村级评议,并落实到户,1110日前完成镇级审核,1120日前完成市级审批并录入,同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所有工程必须于11月底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所有工程必须全部竣工,并完成验收,确保2016年春节前改造农户能顺利入住,并完成资金兑付及资料归档等工作。同时要确实抓好示范点建设,在全镇范围内做好12个示范点建设,示范点(户)要在入户调查、危房鉴定、申请、评议。审核、审批、选址、施工、工程质量、抗震设防、信息录入、档案建设等各个方面都能达到示范作用。     

      (三)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旧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困难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和优抚对象等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以前已经参与过危房改造的农户不得再参与2015年危房改造)。

(四)补助标准: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特困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中的老弱病残、无自筹资金能力、无劳动力的农户)每户补助2.81万元(占总指标的10%),中度贫困户(居住在危房中的不属于特困户的,符合民政部门低保户标准的农户)每户补助1.2万元(占总指标数的20%),其他贫困户每户补助1.02万元(占总指标数的70%),涉及传统村落的改造农户每户补助0.11万元。

(五)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社〔201297号)和《腾冲县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市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由市信用联社组织兑付,做到补助资金封闭运行,明确资金使用原则、范围和责任,杜绝截留、挪用、侵占、贪污项目补助资金,杜绝改变补助资金用途,适用范围及对象。同时,在资金兑付发放过程中,要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并对补助信息进行张榜公示。

      四、审批程序

      (一)农户申请。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1.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并提供户主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须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残疾人家庭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其他贫困户,提供由社区村民委员会认定的关于家庭收入的相关证明。

      3.危房证明。居住危房现状照片。

      (二)村级初审。社区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和对申请户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核实后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进行张榜公示,后将公示结果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乡镇级审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抽调业务人员,对上报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并赴现场逐户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符合条件的,由镇级业务部门根据农户贫困类型和危房等级提出改造意见报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原由。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同时,对批准列入危房改造范围的农户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

      (四)批准实施。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改造对象进行审批合格后,由乡镇负责落实改造实施的具体工作,改造进度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做好资料收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按照《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微机录入。

五、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为危房鉴定依据,对属于整栋危房(D级)房屋进行拆除重建,对局部危险(B级)、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实施加固改造,属房屋全部倒塌或无房居住的应选址重建。

(二)改造标准: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 平方米左右。房屋可按单独建设或连体建设,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和当地实际需求适当调整,但人口数大于6人的家庭最大面积不得超过人均18平方米。

2、建房标准:各改造农户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要求建设房屋,禁止建设墙抬梁房屋,穿斗式木结构房屋必须构建齐全(主要是地圈梁重点地锁脚枋料,包含拖泥在内);屋面使用本地小青瓦(土瓦)的至少按照大棋盘方式进行固瓦,推广使用水泥免烧瓦,禁止使用磁瓦等脆性瓦;檐柱无地锁脚拉链,而使用高石磉的,可用阴阳榫或穿钢筋方式进行处理。阴阳榫的做法:圆形直径10cm(方形直径8cm)长(深)8cm,柱脚为阳榫,石磉为阴榫,建房时同起即成;穿钢筋的作法:在柱脚和石磉正中部各打18cm深的眼,使用36cm长直径不低于1.8cm的螺纹钢,建房时将其穿起来即可。

3、统一的抗震设防要求:有农村所有新建住房(指拆除重建),必须符合抗震设防标准,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要求。认真落实抗震设防二十七字方针措施,全面进行铁件加固措施,提高铁件安装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

4、突出特色: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既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又要突出特色结合当地建筑风貌,在进行改造的同时注重保留特有的传统建筑格调。

(三)档案管理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农村危房发行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必须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改造前、中、后相片、政府补助审批、镇村规划许可等资料整理归档,并登录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网及时录入相应的电子信息档案。

(四)督促检查: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项目工程进度旬报制,各村每月上中下三旬都要按时将本社区危房改造进度报镇指挥部,镇级又将各个社区上报的进展情况汇总后上报县建设局。次年1月中旬前,镇项目办将本镇年度工作总结报市危改办。  

六、危房改造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520日—615日)。各社区对本村困难群众危险住房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并上报镇项目办公室。

镇政府工作人员会同村干部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因灾倒房户、残疾人特困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申报评议,审核审批阶段(630日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政府主导,农户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各村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提出的书面申请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集体评议,并予以公示,无异议的报镇政府审核,经镇政府入户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审批,审批结果将进行公示。对已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村委会要与其签订好协议,协助他们做好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三)前期规划,资料收集整理阶段(71-715日)。由镇政府牵头,项目村组配合,从镇项目办、民政办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到改造户家中实地勘察,收集相关前期资料,并对改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并完成前期资料微机录入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716-1218日)。将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针对抗震设防等特殊建设内容进行招标,引入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统一建设,以保障其建设标准。各社区要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书,同时各村要迅速组织改造对象开工建房,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把握进度,按期按要求在2016131日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并完成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确保建房户2016年春节前能顺利入住新房。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1220-20161月月30日)各社区农村任务改造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配合镇政府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全镇危房改造工作总结报告,完善档案资料,接受市的检查验收。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芒棒镇镇农村危房改造指挥部,由镇人民政府镇长吴亚轩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镇人大主席黄永显担任副指挥长,由项目办、民政办、财政所,农经站、国土所等部门及各项目社区抽调有得力人员组成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项目办,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落实工作人员和管理制度,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和规划,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整合资源,形成政府主导、集镇牵头,民政引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村里实施的格局,确保全镇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征地搬迁、镇村规划、减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城乡用地增减、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项目办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方案设计;民政办负责补助对象的摸底、认可及登记造册,协助集镇办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录入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组织资金的发放,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批报。林业、水利、农经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改水改厕,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各社区党支部、村委会是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主体,社区总支部书记、社区村委会主任是本社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带头抓好抓实这项惠民工程,千方百计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三)营造工作氛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社区要及时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动员会议,组织人员,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落实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凡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一律予以减免。强化责任意识,镇、村两级要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责任制。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发动亲帮亲、邻帮邻,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户开展危房改造建设。

(五)强化监督检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委会要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投诉。镇纪检、财经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冒领和挪用补助资金。镇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加大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督促检查.确保危房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镇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危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芒棒镇人民政府

                               20151215

 

 

 

 

 

 

 

 

 

芒棒镇党政办公室                                               201512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