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1-5-02_H/2016-0126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芒棒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04-18 11:4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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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发〔2015〕16号
中共芒棒镇委员会 芒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芒棒镇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芒棒镇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芒棒镇委员会
芒棒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8日
芒棒镇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
为认真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根据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县十六届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一)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纪依规履职担当。(牵头单位:镇纪委;协办单位:组织办、宣传办、各单位、各社区党支部)
(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干部强化党的纪律观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坚决反对和纠正“七个有之”。(牵头单位:组织办;协办单位:镇纪委、宣传办)
(三)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推进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自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对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依法治县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办单位:镇纪委、组织办、宣传办)
(四)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法规学习。中央修订颁布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后,要认真学习贯彻,及时组织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教育活动。(牵头单位:镇纪委;协办单位:宣传办、组织办)
(五)营造遵规守纪的政治生态环境。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县委的部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要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党课等有效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组织活动和严谨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在遵规守纪上树标杆、作表率。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引导,使他们懂法纪、明规矩,受警醒、晓底线,知敬畏、存戒惧。(牵头单位:组织办;协办单位:镇纪委、宣传办)
(六)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执行党的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不守纪律,怕规矩而不干事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规避和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问责,切实加大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惩处力度。(牵头单位:镇纪委;协办单位:组织办)
二、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七)进一步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认真执行《芒棒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强化党委(党组)对纪委(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执行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各社区党总支)
(八)严格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腾冲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及时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同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作斗争。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增强考核针对性和成果运用的严肃性。(牵头单位:镇纪委;协办单位:党政办、组织办)
(九)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对严重顶风违纪搞“四风”,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同时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牵头单位:镇纪委;协办单位:各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深化作风建设
(十)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加强日常管理,跟踪“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纠正突出问题,加大曝光力度,让歪风邪气无处藏身。(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办单位:镇纪委、组织办)
(十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执行《芒棒镇综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严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纪律规定的通知》。严格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 “三公”经费的预算决算;有序有力推动公车改革;禁止超标准使用豪华装修办公场所;精简会议,减少形式大于内容的活动。(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办单位:财政所)
(十二)坚决纠正违反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赌博、大操大办等问题,坚决查处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行为。(牵头单位:镇纪委;协办单位:组织办、农经站、财政所)
(十三)建立财政约束管控机制。严格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管理制度,改革专项资金配套机制。要严格会计制度,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的安全系数;要继续加大“小金库”治理力度,坚决堵住侵蚀滥用公共资金的漏洞,坚决查处使用假发票和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的行为。(牵头单位:财政所;协办单位:党政办、镇纪委)
(十四)不断强化工作纪律,严肃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日常绩效考核,深入整治“科所恶”;严格执行《腾冲县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请销假制度》。(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办单位:镇纪委、组织办)
(十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善洲精神,从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和先进典型中汲取营养,整理挖掘廉政文化资源,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牵头单位:宣传办;协办单位:镇纪委)
(十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严禁插手土地征用、严禁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整治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作风不实、玩风浓、遵章守纪不严,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镇纪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部门)
(十七)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廉政不过关的干部“一票否决”,增强任前廉政谈话的针对性。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选人用人行为,对封官许愿、跑风漏气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进行立案查处。(牵头单位:组织办;协办单位:镇纪委)
(十八)纠正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牵头单位:芒棒镇中心学校;协办单位:镇政府)
(十九)纠正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牵头单位:中心卫生院;协办单位:镇政府)
(二十)纠正征地拆迁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牵头单位:芒棒镇国土所;协办单位:镇政府)
(二十一)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牵头单位:食药监所;协办单位: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十二)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牵头单位:安监站;协办单位: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十三)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牵头单位:劳保所;协办单位:财政所、农经站)
(二十四)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牵头单位:项目办;协办单位:财政所、农经站)
(二十五)进一步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物资的监管。(牵头单位:民政办;协办单位:财政所、农经站)
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二十六)健全办案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范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健全和落实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相关规定,全面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上级管理干部线索制度,推行上级纪委抽查下级纪委信访初核件和立案件处理情况制度,落实办案责任制,对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要严肃追责。(牵头单位:镇纪委;协办单位:各社区纪律监督委员会)
(二十七)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查处腐败案件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以及干扰司法公正案件;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小官大贪”、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案件、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和无中生有、诬告陷害的行为。(牵头单位:镇纪委;协办单位:农经站)
(二十八)加强问题线索的分析、排查工作,区分一般信访件和案件线索,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牵头单位:镇纪委;协办单位:镇纪委委员)
(二十九)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完善审理责任、公开审理结果。严格把好纪律审查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确保办成“铁案”。(牵头单位:镇纪委)
(三十)确保办案安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牵头单位:镇纪委;)
(三十一)严守办案纪律。严格执行立案、初核、协查、重大敏感问题等请示报批制度,遵守审查纪律,依规依纪进行审查。加强对涉案资料和款物的规范管理,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绝不允许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严重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要从重从严处理。(牵头单位:镇纪委)
(三十二)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拓宽公开渠道,适时通报重要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运用违纪违法干部的忏悔录素材,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牵头单位:镇纪委)
(三十三)积极配合好省委巡视组、市委督导组、县委督导组工作,确保巡视组、督导组交办的任务件件有落实,强化成果运用。(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办单位:纪委办、组织办)
五、加强管理,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十四)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认真落实《芒棒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廉的意见》、《芒棒镇干部作风建设约谈制度(试行)》。(牵头单位:镇纪委;协办单位:组织办)
(三十五)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纪委体制机制改革。(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办单位:镇纪委)
(三十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整治“红顶中介”;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各级政府事权事项规范化、法律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管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和防止薪酬管理、职务消费等方面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办单位:镇纪委)
(三十七)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牵头单位:组织办;协办单位:镇纪委)
(三十八)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办单位:各社区村委会)
(三十九)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办单位:各社区村委会)
(四十)积极推进村(社区)务公开。(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办单位:各社区村委会)
(四十一)积极推进司法公开。(牵头单位:芒棒镇司法所;协办单位:龙江法庭、派出所)
(四十二)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布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或新设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办单位:镇政府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四十三)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快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社会知晓度,增强舆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作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牵头单位:党政办;协办单位:镇纪委)
(四十四)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党内规范性文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牵头单位:镇纪委;协办单位:党政办、组织办)
(四十五)强化教育监督管理。落实县纪委机关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强化纪律约束,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严管厚爱,加大教育培训、轮岗交流、选拔使用力度,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和队伍活力,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牵头单位:镇纪委;协办单位:组织办)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组织协调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责任,狠抓落实;各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牵头单位要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牵头事项完成情况报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纪委办)。
芒棒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