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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1-5-02_H/2016-0126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芒棒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5-03-19 11: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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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芒棒镇委员会 芒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棒镇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芒发201515

 

 

中共芒棒镇委员会   芒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芒棒镇深入开六个严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镇直及驻芒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芒棒镇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芒棒镇委员会

芒棒镇人民政府

                             2015 3 18

芒棒镇深入开六个严及作风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根本好 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云南省深入开六个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云办通20154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保山市深入开六个严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办法201512 三实干净担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腾发20153 文件要县委决定在深化落实中央确定的 21个方省委 12个方面市委 9个方面 46县委 9个方面 51项专项整治内容的 础上,深入开个严作风建 4方面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芒棒镇乡科级实职领导干部镇直及驻芒各部门站负责,各社区负责人。

二、整治重点 

(一)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整治内领导干部违反法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以暗、 强令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镇村规划管理活、 招标招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检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行为。

牵头领导:丁应升  副镇长   主责部门:项目办     

责任单位:项目办、财政所、交管站、水管站、国土所、中心卫生院、计育办、纪委办,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41日前进行自查,201551日前进行重点检查,长期落实。

整治措施: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核、核准、备案的有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要求建设单位对未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建设;要求有关部门审批或者核准违反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

2.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 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要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禁领导干部要求对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招标,或者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 建设项目实行邀请招标及化整为零、假借保密工程等特殊工程名 义规避招标;严禁领导干部推荐或者指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影响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或者评标、中标结果。

3.严格镇村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领导干部要求有关部门违反规定改变镇村规划以及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组织开展镇村规划管理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镇村规划督察机制。

4.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物资采购等监督管理,严格 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物资采购的有关法规。严禁领导干部要求建设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项, 或者指定生产供应服务要求项目单位违反规定压缩工期、赶进度;要求有关部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项目物资采购。

5.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的 监督管理。严禁领导干部要求有关部门对不符合预算要求、工程进度需要的工程建设项目支付资金,或者对符合预算要求、工程 进度需要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及时支付资金。

6.对专项整治中发现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据 有关规定给予问责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

整治内容: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利用职权向有 关部门、单位或者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干预插手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审批事项,破坏土地市场秩序,给国家、集体 利益造成较大损失,造成土地管理政策法规不落实、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规定不执行,非经法定程序审批土地,非法压低地价招商,非法批准占用土地,非法批准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制度 不落实等等。

牵头领导:丁应升 副镇长   主责部门:国土所

 责任单位:纪委办,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 4 1 日前进行自查;长期落实。

整治措施:

1.健全完善土地审批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

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 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执行、履行土地审批程序情况、违 法违规案件查处等进行认真自查,举一反三查找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土地征用问题,并 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健全完 善制度规定,防范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土地征用,形成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土地征用问题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严禁非经法定程序审批土地,严禁非法压低地价、零地价、 负地价招商,严禁非法批准征收土地,严禁非法批准占用土地, 严禁低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严禁征地补偿制度不落实,严禁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土地征用。

2.严格落实土地管理责任制。各党组要把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土地征用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行政监管责任。镇国土所要加强对各社区土地出让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全镇土地征收、出让行为。坚持边查边改,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指导做好分类处理工作,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土地征用问题,切实落实最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

3.严格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案件。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挪用、克扣、截留征地补偿费,严重损害人 民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机关联合办案和案件 移送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对违规干预插手土地征用、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征收土地和非法低价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责任人员,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构成违纪的, 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的影响干预插手土 地开发经营活动,或者为配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

5.切实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严禁非经法定程序审批 土地,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坚决打击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土地征 用问题发生。

    6.对专项整治中发现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问责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整治内容: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要求其违反规定审批或者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给党和国家、人民利益、公共财产以及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造成较大损失;探矿权采矿权市场体系不够健全;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不够规范等等。

牵头领导:丁应升   副镇长   主责部门:国土所

责任单位:纪委办、信访办,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41日前进行自查;长期落实。

 整治措施:

1.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运行规律,改善投资环境,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创造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和公开、有序、健全统一的市场环境。

2.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按法律法规规定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必须在指定的平台发布公告,同时在指定的场所和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相同内容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信息,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对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审批权、监督检查权、处罚权分离,建立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并及时将审批、监督检查、处罚情况进行公开。

4.进一步健全探矿权采矿权市场体系。探矿权采矿权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的方式有偿取得。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应当遵循市场规则并得到政府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转让手续。按照产权明晰、规则完善、调控有力、运行规范的要求,培育和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加强对市场运行的监管。

5.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依法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6.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改善服务方式,按照公开、 透明、规范、高效的要求,实行政务公开。相关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办事制度、审批事项、要件、标准和时限等,要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内部会审、窗口办文、行政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信息查询制度,使全社会能够及时、方便、快捷地查询矿产资源规划、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勘查区块登记信息、采矿登记信息、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费率及缴纳方法等方面的信息。广泛普及和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7.坚持依法严格管理矿产资源。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8.及时纠正负责申报、审批、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个人,为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条件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申报、办理和颁发有关证照的行为,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依规依法进行审批。

9.深入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本人或者使用他人名义以独资、 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等形式,或者以承包、租赁等方式开办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在矿产开发企业兼任职务,担任顾问、名誉 负责人或者进行其他中介活动;从事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基本建 设和其他工程的投标活动;利用职权在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为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提供技术资料、审批火工产 品、供应水电等过程中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行为。

10.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干扰矿产 资源开发企业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为矿产企业进行违规违法活动充当保护伞;包庇袒护非法办矿、非法运输矿产品、为非法 运输有关人员通风报信等行为。

11.严厉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 女在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入股(集资)、参与经营或者办矿等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推销物资、矿用设备; 借用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车辆等物品或者利用职权暗示、明示采矿 企业为其个人及亲朋好友借钱、借物,或者借钱给采矿企业收取利息;对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吃、拿、卡、要,敲诈勒索;到矿 产资源开发企业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退休后违反规定从事 矿产资源开发等行为。

12.对专项整治中发现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问责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

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管理使用监督中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的问题。违反规定改变扶贫救灾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违反扶贫救灾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社保基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截留、坐支、转移社会保险缴费收入;不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将社保基金用于对外投资、经商办企业、自行或者委托放贷、参与房地产交易、弥补行政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以及为企业贷款担保、抵押等行为。

1.严禁违规使用扶贫救灾资金

牵头领导:宝菊杏  副镇长、丁应升  副镇长

主责部门:民政办、项目办

责任单位:纪委办、财政所、民政办、项目办、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41日前进行自查;长期落实。

整治措施:

1)实行扶贫救灾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凡是下达的扶贫救灾资金、建设的扶贫救灾项目,都必须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实行扶贫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考核制。对扶贫救灾资金到位和使用效益、扶贫救灾项目建设情况及贫困群众的满意度等扶贫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3)深化廉洁扶贫救灾行动。签订廉洁扶贫救灾承诺书, 健全扶贫救灾项目工程村民监督制度。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安排的所有扶贫救灾资金,由项目实施社区干部和贫困农民群众代表共同签收,并将签收单反馈到拨付单位,作为报账凭证;所有扶贫救灾项目工程结算资金发票,必须有村民监督小组成员签字才能报账。

4)实行扶贫救灾资金项目监管责任追究制。审批的扶贫救灾资金项目进行实时跟踪监督管理,因监管不力导致资金项目出现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严肃查处和通报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扶贫救灾资金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严禁违规使用社保资金

牵头领导:余    党委副书记  主责部门:劳保所

责任单位:财政所、地税六分局、中心卫生院、纪委办、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41日前进行自查;长期落实。

 整治措施:

1)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阳光政务、阳光服务和阳光监督,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有效提高基金使用绩效,保障群众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实行社会保险行政审批“七公开”,即政策依据公开、 申报条件公开、申报资料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结时限公开、办理责任公开、投诉电话公开。

3)严肃查处和通报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社保资金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

整治内容:领导干部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牵头领导:董书稳 镇纪委书记   主责部门:纪委办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社区。

工作时限:201541日前进行自查;每年春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长期落实。

整治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各社区、各单位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加大对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大额度资金支出必须经过集体研究、会议决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财务检查;规范资金审批、报销等程序,及时纠正和处理领导干部用公款发送红包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对重要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3.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结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以及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在重要节庆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重点针对单位和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以及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组织开展专项工作检查和重点抽查,严禁领导干部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 红 包,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

4.严查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执行《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云纪通〔201216 号)、《转发省纪委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文件的通知》(腾群办〔201436 号)相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予以公开曝光通报。协调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在开展项目督察、执行财经纪律和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领导干部用公款发送红包典型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5.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按照继续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要求,通过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照检查单位和个人在执行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纪律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切实整改纠正。把整治领导干部收受 红包纳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六)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整治内容: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等相关规定,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搞指定提拔、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或者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亲,甚至进行权钱交易;部分党员干部热衷于拉关系、跑路子、要位子,搞感情投资、物质投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继续整治三超两乱 (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领导职务名称)问题。

牵头领导:余  党委副书记  

主责部门:组织办

责任单位:纪委办,各社区党组。

  工作时限:201541日前进行自查;长期落实。

整治措施:

1.加强教育。各党委(党组)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坚决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带病提拔、任人唯亲等不正之风,教育党员干部从工作大局出发,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严守选人用人的组织程序、相关标准和制度要求。

2.重点检查。各党委(党组)重点对反映用人问题比较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抽查,通过查阅资料、组织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执行是否严格,机制是否健全完善,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选拔任用的干部中有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是否存在三超 两乱问题。要进一步拓展组织、纪检部门举报网站、电话、信访三位一体的受理平台,加大党内、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力度。

3.严肃查处。各党组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规定,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涉及违反纪律规定的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对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不力、在选人上失职失察导致出现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曝光。

(七)整治“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的问题

整治内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手握公权不为公,占着位子不干事,在其位不谋其政,只想当官不想干事,不愿担责;字当头,怕担风险,能拖就拖,能推就推,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对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钻研少,岗位职责认识不清,履职不到位,由不知导致不会,结果不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缺乏担当的激情,热衷于当老好人”“和事佬;精神状态萎靡、工作作风漂浮,工作得过且过,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牵头领导:余  龙  党委副书记  主责部门:组织办   责任单位:纪委办,各社区党组

工作时限:201541日前进行自查,长期落实。

 整治措施:

1.抓教育,激发内在动力。坚持以杨善洲等先进典型为教材,以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深入研讨交流。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法治理念方面的教育,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促使各级干部切实转变观念,强化知责思为、知岗明任、知位求进、知纪守正的意识。

2.抓导向,鼓励创新担当。探索建立健全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办法,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让实干者受尊重、让担当者受重用、让庸懒者受鞭策、让逾线者受惩戒。大力选拔任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依法办事、实绩突出的干部。

3.抓目标定责任,落实争创一流要求。结合开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各项工作,按照比、学、赶、超要求,努力理清工作思路。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做到可查、可看、可比。每项工作都要分级、分类、分层次负责,定岗、定人、定时限,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责。

4.抓好三个清单,明确职责定位。列出单位和个人的权 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定职责、定目标、定措施。 列出权力清单,明确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该如何服务、怎样管理,种好责任田,当好服务员,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列出负面清单,明确不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通过列出并认真落实三个清单, 促使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正确履职尽责,不推诿、不扯皮,不越界、不违规。

5.抓督查,保持对为官不为严格问责的高压态势。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推进工作、改进作风的始终,加大监督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工作不敢担当、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问责。公开曝光违法乱纪、为官不为 的反面案例,对不作为保持严格问责的高压态势。

(八)整治干部作风不实、部分干部玩风浓、遵章守纪不严的问题

整治内容:玩风较浓、精神状态不佳,将公款吃喝转移到农家乐等僻静场所;打着交流感情、热情好客的幌子,玩牌赌酒;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赌博成瘾;工作纪律涣散、在编不在岗、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看电影;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意识不强、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乱猜测、乱议论,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有事不请假、不报告,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目无组织、目无纪律,不讲规矩;大局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牵头领导:董书稳 镇纪委书记   主责部门:纪委办

责任单位:各社区,镇直各单位

工作时限:201541日前进行自查,长期落实。

整治措施:

深入查找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上述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开展经常性、多形式、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要抓典型、抓苗头,纪委办要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九)整治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及部分窗口 部门服务行业服务“不主动、不到位、不耐烦”的问题

整治内容:接待办事群众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不耐烦,推诿扯皮甚至百般刁难,官不大权不小,惹不起躲不了科所恶现象;工作消极应对,办事看心情、看利益、看对象,率性而为;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工作能拖则拖,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则不动;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牵头领导:董书稳  镇纪委书记 主责部门:纪委办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部门

工作时限:201541日前进行自查,长期落实。

整治措施:

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服务事项,缩短办事时限,深入查找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整改。严格执行《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相关工作要求和内容要具体化,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要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发督办函、约谈问责、查处典型案件等形式,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追责力度。

(十)整治部分社区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平、 不解释”的问题

整治内容:对上级下达的惠民政策隐瞒,不及时公开或不完全公开;落实惠民政策不客观公正,看人情关系、看家族利益;落实政策野蛮、霸道,不及时、耐心地向群众解释,造成群众对政策的误解,甚至对相关部门的不满意。

牵头领导:余  龙 镇党委副书记,马    副镇长,丁应升  副镇长,宝菊杏  副镇长

主责部门:各社区、民政办、劳保所、计育办、中心卫生院、项目办、财政所、水管站、农科站、兽医站、林业站、国土局等相关部门。

工作时限:201541日前进行自查,长期落实。

整治措施: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加大各项惠民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多形式深入社区、村民小组进行宣传,扩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建立健全各项惠民政策的发放及落实制度,确保政策公平公正的落实到群众的身上。对违规违纪的集体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问责。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教育(320日前完成)。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有关纪律规定,深刻认识开展 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运用媒体,宣传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宣传专项整治成效。要认真总结、宣传和交流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面上工作。要加强案例教育,及时曝光各类反面典型,发挥警示警醒作用,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地发挥引导作用,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营造良好 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41日前完成)。各部门领导干部对照整治重点,结合本部门实际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分别形成书面报告,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备查。各主责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作风 问题专项整治要针对整治内容对号入座,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拿出硬措施和实办法,强力推进。

(三)监督检查。要把六个严禁和作风建设4个方面问题列入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主责部门要组织相关行业系统,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要增强监督检查实效,对属于落实不力的问题,要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四)案件查处。专项治理开始后,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及时受理来电来访,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集中力量,将查处违反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案件作为近期工作重点,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并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是落实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作出部署,在规定时间内抓好各项工作。镇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治 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整改责任。牵头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党委(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 敢碰矛盾、敢于担当;主责部门要担负起牵头责任,既要抓好专项整治细化措施的落实,及时收集上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又要带头搞好自身整改,督促其他部门整改,还要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纪依法处理。对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问责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领导干部在自查自纠中自觉及时纠正问题到位的,可以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的,或者在专项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把整治乱作为与纠正不作为结合起来,既严肃查处违反六个严禁的 行为,又鼓励支持大胆履职、敢于担当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芒棒镇党政办公室                                       20153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