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镇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镇创建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腾冲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系列部署,落实腾冲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市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腾安办发〔2018〕5号)文件要求,不断强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镇组织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镇”创建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中心任务,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坚持以市乡村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为引领,以科技为支撑,不断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新,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治理格局,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市的总体要求下,结合我镇实际开展我镇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镇创建活动,着力推动党政主导、部门共管、全民共治的交通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市、乡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的构建;重点单位、重点车辆、重点道路、重点人员、重点时段常态化管理机制和道路交通突出问题有效整治机制的形成;持续巩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最终实现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荷花镇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镇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明娅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郑黎超 武装部长
杨正卿 副镇长
李 明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尹辽平 农科站站长
杜振武 项目办主任
尹可鹏 安监站负责人
张安灿 交通站负责人
段艳飞 党政办副主任
尹丹一 宣传干事
张景睿 纪检专干
李元纯 中心学校校长
李 剑 腾陇高速荷花段负责人
段春俊 荷花温泉副总
王同昌 荷花石材园区理事长
李万金 荷花车队负责人
各社区村委会主任、交通文明劝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郑黎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尹可鹏同志任联络员,负责创建活动期间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政府主导,履行交通安全责任
镇人民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协调和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社区、各有关部门、重点行业和领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切实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共管、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共建共享”的交通治理格局。
(二)网格化管理车辆,科学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将我镇辖区内所有日常车辆进行网格化管理,按照车子类型科学分区划片,确保每一个片区都有专人负责,力争把辖区内每一张车辆都纳入管理。车辆网格化具体划分如下:
客运微型车,负责人:李万金,负责车队日常管理,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会议,定期检查车辆设施和驾驶人员证照,确保人、车合法上路。
政府招标工程施工车,负责人:杜振武,负责对所有工程施工车辆进行信息统计和管理,督促施工方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会议,确保车辆安全施工、合法上路。
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车,负责人:李剑,负责对参与腾陇高速公路荷花段建设的所有工程车辆的人、车信息登记造册管理,定期检查车辆设施设备,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会议。
旅游景点载客电瓶车,负责人:段春俊,负责对荷花温泉所有载客电瓶车的管理,定期对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电瓶车依法依规使用。
石材园区载货车,负责人:王同昌,负责对园区载货车辆进行管理,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会议,对超高超重载货车辆进行劝阻并上报派出所,确保车辆服从管理、依法上路。
学生接送专用车(校车),负责人:李元纯,负责与荷花微型车队对接,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所乘车辆均为荷花微型车队接送专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学生平安出行。
农机车辆,负责人:尹辽平,负责辖区内农机车辆管理,对农机所有者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确保农机车辆依法依规使用。
辖区内私家车辆,负责人:各社区主任、交通文明劝导员,负责对辖区内私家车辆进行信息统计,通过云岭先锋等平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三)部门联动,形成共管共治合力
1.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教育、农业(农机)、旅游等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主动作为,依法积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职能职责,切实形成协调联动、协同共治、创新管理的工作机制。
2.联合集中开展源头治理,紧紧盯住重点车辆(如荷花微型车队)、重点人员(如石材园区载货车辆驾驶员)和重点企业(如腾陇高速公路一合同一工区),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不漏管、不失控。不断提高对交通事故风险预测、预警、发现、防范、管控的能力,不断增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联合集中开展“两客一危”、微型面包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以更高标准、更强措施深入推进隐患歼灭战。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车辆GPS动态监管责任、电子运单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对发生事故的,一律倒查监控制度落实情况。
4.联合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季节、重点路段执法力度,构建常态化管控与集中性整治相结合的防控机制,重点整治腾梁二级公路、农村公路、热点旅游线路、易拥堵、易发生事故等重点路段;重点整治载客微型车、危化品运输车、大中型货车、微型面包车和校车等重点车辆。要突出对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严查摩托车超员载人、驾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联合推进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推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常态化,镇宣传部门要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向“信用中国”网推送。
6.联合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由派出所牵头,交通站、安监站、项目办、农科站等部门配合认真按照《保山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保山市道路交通安全大督查工作机制》要求,深入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积极采取隐患整改和工作落实督查督办。
(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道路安全水平
1.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把扎实开展农村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作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抓手,确保所有隐患路段都纳入整治范围。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管养维护负总责,按照“统筹规划、属地负责”的原则,严格“三同时”制度要求,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年度任务,落实配套资金。按照云南省“十三五”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开展整治,到2020年底前完成全省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任务。
2.对重大道路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6〕46号)有关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程质量监督、项目资金监管、工程验收和养护管理等工作,切实强化对规划实施的跟踪、评估和检查,及时掌握实施情况,建立健全约谈和问责机制,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五)推进农村道路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坚持“就近管理、依法管理、贴近服务”的工作思路,推动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推进农村地区实现传统交管模式转型升级,带动以组织体系建设、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为核心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新突破、新发展,确保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2.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推动落实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将农村交通安全治理纳入镇村二级综合治理体系,探索实施“路长制”。继续拓展创新“丘北经验”,推广“五小工程”,深入推进全市“5+1”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3.推进“两站两员”建设。以保障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为主旨,以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为目标,因地制宜组建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将“两站两员”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到2020年底前,“两站两员”配备率达到100%。同时将“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督管理,建章立制,强化培训,考核奖惩,确保充分履职,推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4.由派出所牵头,交通站、安监站、项目办、农科站、各社区配合积极组织开展专职人员、信息员、系统管理员培训,指导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全面收集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重点车辆驾驶人信息、重点时段管控信息、查处和劝导非法违法交通行为信息、排查重点路段安全隐患信息等农村交通管理基础信息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用,并录入“信息平台”,2018年6月底前100%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不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基础。
(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提示大教育,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1.持续在镇、村两级开展交通安全“五个一”活动,推动宣传教育进村社、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驾校,建设面向社会公众的综合性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不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曝光道路交通违法乱象,提高交通参与者自我教育、管理、约束能力,形成文明交通出行的良好氛围。
2.加强节日出行、重要季节、重大活动期间等重要节点交通安全宣传。结合大交通流,采取新闻宣传、安全告知、警示教育、随机抽查、媒体曝光等形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检查活动;结合结合腾冲旅游优势和“一部手机游云南”,为出行群众提供便民新举措,抓住重点节假日旅游旺季,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视、微博、手机短信平台、LED显示屏、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等宣传媒介,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当地交通研判情况和交通组织方案,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及时发布气象信息、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字幕和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3.加强重点群体和驾驶人的安全提示。要在各类学校学期放假前开展“交通安全一堂课”活动,做好学生安全出行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对“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微型面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点对点推送和发布路况信息、安全提示和避险知识,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酒后驾驶及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和查处力度。各社区、各部门要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车辆重要节日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4.加强重点驾驶人警示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重点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结合管理实际,有针对性的指导督促重点单位和驾驶人落实主体责任。要重点加强腾梁二级公路镇政府路口至沙坡脚段长下坡重型货车失控、自燃事故源头防范工作,要从增强驾驶人防范风险能力方面,进一步加强辖区“两客一危”和外地区籍重型货车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提示,提醒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我镇车辆网格化管理要求,各片区负责人要落实本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及时通报各项任务和措施的推进情况,加强工作统筹调度。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领导要亲自研究、靠前指挥,抓具体细化、抓落实措施、抓督导检查;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联合约谈、案件移送机制,联合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活动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考核。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创建活动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措施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指导行业企业对照各项任务要求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工作;要对照创建活动的年度目标、任务、措施加强检查考核验收,对工作措施扎实、创建活动开展效果好、成效突出的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网格化片区、镇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四)加强执纪追责。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突出辖区重点,加强对本网格化片区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阶段成效的跟踪问效。对不认真落实此次工作的有关社区和部门,镇政府将进行约谈或交由镇纪委进行调查处理。
(五)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定期通报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构建浓厚的活动氛围,使全社会关注活动、积极参与活动。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到位。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于5月20日前确定一名信息报送员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5月起,每月汇总梳理工作进展和检查抽查情况,在每月28号以前上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镇政府将适时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转发,对行动迟缓、重视不够、边整治边出问题、事故多发的,要通报批评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