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6-8-/2020-0125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荷花镇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1-25 15: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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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抓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决定对从外地进入腾冲市辖区范围的人员开展健康检测等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 设立健康检测站,分别在腾冲机场、旅游客运站、腾冲客运站、高速公路腾冲服务区、旅游景区等区域设立站点。凡进入腾冲的人员,必须本着对本人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人民健康负责的态度,主动接受健康检测。
二、接受健康检测的人员必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实提供旅行史、健康状况和接受必要检查。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必须服从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进- -步检查、治疗和医学观察。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前,已从外地入腾的人员(包括本市返乡人员,以及外省市入腾人员),有关单位和部门将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请主动配合排查工作,主动到就近医疗机构接受健康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四、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旅游景区景点、酒店、各类企业暂停举办聚会、庆祝等一切聚集性活动。
五、拒绝接受健康检查的,由公安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同采取相应措施,对其进行强制检测和医学观察。外来人员拒不服从管理的,依法拒绝入境或遣送出境,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无理取闹、扰乱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单位工作秩序的,由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0875-5155237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