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6-8-09_E/2018-013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荷花镇 |
公开目录 | 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 | 发布日期 | 2017-08-01 15:09:37 |
文号 | 浏览量 |
荷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山市委、市政府、腾冲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电〔2017〕42号)、《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腾政办电〔2017〕1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开展4个月(2017年7月—10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为全镇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各部门、各社区、各行业领域,包含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执法,实现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全覆盖。
三、检查内容
(一)政府和部门层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情况。
1.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
3.事故预防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大道路交通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4. 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情况;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粉尘涉爆、冶炼、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检查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相关检查情况将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二)生产经营单位层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1.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和职业危害因素摸底调查开展情况。
3.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开展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 应急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层面。按照《腾冲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腾安办发〔2017〕8号)和市安委会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非煤矿山,油气输送管线、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农网改造、建筑施工(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工地、道路交通建设工地)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1. 交通运输领域。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由镇派出所和镇交通站等部门牵头,进一步强化对运输单位车辆的安全监管和路面交通执法检查。一是加强暴雨灾害冲击的重点道路路段,特别是山区道路、临水临崖路段以及“两客一危一微”车辆运营线路的安全检查,及时治理道路两侧出现的滑坡、泥石流等安全隐患。二是加强交通运营线路、场站、车辆段的安全检查,做好特殊气象条件下交通运营情况的信息沟通和接驳线路协调。三是对道路治超点、检查点是否严格开展安全执法等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农村微型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超员、超载、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水运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渡口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旅游客船消防、救生工作开展情况。
2. 建筑施工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项目办、水利站、交通运输站、中心校等行业和业务主管部门牵头,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重点工程、镇建设工程、水电、公路等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一是对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5类项目落实现场施工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三是检查建筑物、构筑物的隐患排查情况,特别是基础设施、电力设施、水利、公路等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情况。
3. 非煤矿山领域。由镇安监站牵头,突出抓好8个重点方面的安全检查。一是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井口防洪、地表塌陷区防排洪措施、井下防排水设备落实情况,矿井主排水泵、排水管路及各工作面的排水设备是否完好、可靠,备用物资、设备是否到位。二是非煤矿山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措施落实情况。三是露天矿山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边坡坍塌隐患和“一面墙”开采行为。四是尾矿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不按设计建设、违规加高坝体和违规排放尾矿行为,排洪系统是否正常有效。五是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六是隐患排查制度、治理档案和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七是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推进情况。
4. 危险化学品行业。突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是否到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5. 烟花爆竹行业。突出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仓储设施,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危险性工房、安全防护屏障、“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是否存在“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转包分包、违规使用氯酸钾以及边改造边生产等行为;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有效。
6. 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冶炼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涉高温熔体作业“六必须六严禁”;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情况。
7. 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和电器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情况;挂牌督办区域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商场(农贸市场)和城市综合体、旅游景区景点、热门旅游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社区对所属辖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辖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自查和自改(7月—8月上旬)
1.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2. 各部门、各社区要对照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开展自检自查自改,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梳理、汇总相关台账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各社区要对本辖区内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重要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登记建档,并责令有关单位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各部门要摸清所管行业领域和业务主管领域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整治和执法(8月中旬—9月下旬)
各部门、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按照规定比例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确保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和总结(8月中旬—10月下旬)
1. 实地督查。镇安委会要采用多种督查方式,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企业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实地督查检查;对各社区开展大检查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分值不低于15%的标准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扣分事项。
2. 分析评估。各部门、各社区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本地及所管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析评估报告,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3. 巩固提高。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全面掌握本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建立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指矿山采空区、区域性火灾隐患场所、涉危涉爆工业园区、公路危险路段、危旧地下油气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动态管理台账;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着力破解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矛盾。
五、工作措施
(一)坚持“五个一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严格“四个一律”。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
(三)实施“闭环整改”。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四)大力“惩戒曝光”。各部门、各社区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和联合惩戒一批黑名单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对镇级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曝光。
六、组织保障
各部门、各社区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认清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和“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迅速在所有行业领域、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由镇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镇级层面由镇长任组长,各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郑黎超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镇安委会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 、“谁主管、谁负责” 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明确此项工作的机构和人员,针对本行业和业务主管领域实际制订检查方案,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业和业务主管领域的检查督查,督促企业开展自检自查自改;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确保100%对企业进行检查。各类企业是安全大检查的主体,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示范作用,严格按照要求自查自改,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二)密切协调配合,深入宣传发动。各部门、各社区要严格按照明确的工作重点内容与分工,切实履行本辖区及所属行业领域检查督查工作的牵头揽总和统筹协调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实现预期目标。要深入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危害性宣传和有关政策解读,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编发简报专刊,反映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到位。
(三)严格规范检查,切实整改隐患。各部门、各社区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开展督查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联合约谈、案件移送机制,加大跨行业、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流程,完善检查文书手续,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关闭取缔。
(四)敢于动真碰硬,从严查处事故。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中,各部门、各社区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倒查倒逼问题整改。各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因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失职渎职而引发事故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严厉查处。
(五)建立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例会、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制度,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同时,按月报送相关统计表和“五个一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