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镇2018年1—10月民政专项资金开支情况
至10月30日,荷花镇民政专项资金开支情况如下:
(1)1-10月农村低保金95.9434万元;
(2)1-10月城市低保6.0496万元;
(3)1-10月特困人员供养金33.65万元;
(4)1-10月临时救助资金280户1085人19.625万元;
(5) 1-10月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66户1228人31.4904万元(含代缴民政对象新农合资金1.836万元);
(6)1-10月优抚经费已发放至92.2829万元(用于复退军人、参战人员、农村籍退役士兵增资款、定补、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困难补助、抚恤金及代缴医疗保险等);
(7) 1-10月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5.9370万元;
(8)1-9月高龄生活补助22.19万元;
(9)1-10月小乡干部、40%老弱残及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4.3406万元;
(10)救灾救济资金66户273人3万元;
(11)惠民殡葬奖补金47人次15.52万元,活人墓拆除及棺木销毁补助1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