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6-8-04_A/2016-082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荷花镇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8-15 10: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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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荷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荷花镇是一级预算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015260868,财政预算代码为999012,单位所在地为荷花镇肖庄街,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为其他
二、部门基本情况
腾冲市荷花镇2015年度独立编制机构数11个,其中行政单位机构数为4个,事业单位机构数为7个,本年度无增减变动;独立核算机构数为8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7个,本年度无增减变动。荷花镇行政编制人数30人;事业编制46人,其中参公管理编制9人;年末实有人数行政单位32人,事业单位35人,其中参公管理4人。截止2015年年12月31日,我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共有94人
其中在职6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第二部分 荷花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荷花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荷花镇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32335813.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35813.00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3934364.36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4885.5元,占总支出的54.17%;项目支出15549478.86元,占总支出的45.83%;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荷花镇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75110.3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4.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占基本支出的38.7%。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荷花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99478.86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62864.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2%。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257490.12元,减少了27.5%。增加原因分析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提高,在人员经费的开支也相对较多了,以及本年度项目较多用于项目支出金额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93499.24元,主要用于政府运行开支;
(二)国防支出45079.00元,主要用于武装征兵工作;
(三)公共安全支出12788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支出;
(四)教育支出566418.69元,主要用于党校人员工资和对中小学教育补助;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037.4元,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及乡村文化事业发展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4725.47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和民政工作人员工资;劳保协办员补助;农村五保人员生活补助;在乡退伍、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等;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4687.00元,主要用于计育办和合管办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八)城乡社区支出435115.00元,主要用于集镇班人员工作及村级卫生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11020569.56元,主要用于农林水工作人员工资,事业发展支出,农村道路维修,农村人畜饮水支出;
(十)交通运输支出84829.00元,主要用于交通管理站人员工资;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4348024.00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配缴部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2715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000元,主要用于人工影响天气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荷花镇人民政府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96116.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5486.3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20629.7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11873.3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相对减少,及有些接待都安排在镇内接待,开支相对较少;二是公务用车的维修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荷花镇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荷花镇人民政府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5486.3元。其中: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275486.3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了224599.98元,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开支下村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荷花镇人民政府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4180人,接待费开支620629.7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87273.4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