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6-8-15_C/2015-0923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荷花镇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5-09-23 20: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荷发〔2015〕11号
中共荷花镇委员会
关于王建新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各党总支(支部),镇直及驻荷各单位:
根据腾冲县委组织部《关于2015年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分配的通知》(腾组通〔2015〕5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党委要将符合条件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中的党员任命为常务书记。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王建新 任荷花镇汪李社区党支部常务书记;
吴志刚 任荷花镇民团社区党总支常务书记;
庄汉涛 任荷花镇羡多社区党总支常务书记;
胡 斌 任荷花镇尖山社区党支部常务书记;
赵金玉 免去荷花镇朗蒲社区党总支常务书记;
杨 晓 免去荷花镇民团社区党总支常务书记;
杨国金 免去荷花镇肖庄社区党总支常务书记;
李 宗 免去荷花镇明朗社区党总支常务书记;
张月兴 免去荷花镇甘蔗寨社区党支部常务书记;
革康旭 免去荷花镇杏塘社区党支部常务书记;
万成祥 免去荷花镇汪李社区党支部常务书记;
杨从林 免去荷花镇羡多社区党总支常务书记;
李国相 免去荷花镇尖山社区党支部常务书记。
中共荷花镇委员会
2015年2月12日
荷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