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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8-8-15_C/2017-0505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发布日期 2017-05-05 1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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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委〔2017〕66号关于李石宁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市公安局党委、腾越镇党委、明光镇党委:

  经中共腾冲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李石宁 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挂职一年半,挂职时间从2016年11月起算)

  万 涛 任腾越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挂职二年);

  范 伟 免去明光镇党委副书记、委员(挂任)职务。

中共腾冲市委

2017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