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8-8-30/2015-0717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09-09-07 17:29:32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相关镇直部门及驻镇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县级领导到联系乡镇、联系单位指导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登记表
中共腾越镇委员会
2009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纪发〔2009〕34号)、《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纪办发〔2009〕7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09〕7号)和《腾冲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腾发〔2009〕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委提出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年工作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多年来,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广大党员干部政治坚定、辛勤工作、廉洁奉公,为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突出成绩。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城乡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方式、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些矛盾和不足突显出来,必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的客观要求。新战略能否顺利实施,新跨越能否真正实现,关键在于造就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政勤政的党员干部队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推进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保证社会改革发展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在新时期党和国家提出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立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做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大了强农惠农工作力度。为发挥各项改革发展方针政策的最大效益,需进一步构筑拒腐防变的惩防体系。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中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只有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解决了,党的执政基础巩固了,才能真正体现科学发展。
(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十七届三中全会立足全局,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镇党委政府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盘考虑、统筹兼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全面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我镇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使我镇各级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作风明显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形成,运行规范;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逐步建立起与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
(一)突出教育重点。镇群团办及党校成技校要针对农村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科学制定培训方案,认真组织教育培训工作。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结合镇党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腾越发〔2009〕29号),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为主要对象,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使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群众观、道德观、荣辱观。各党总支、支部要注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二)创新教育方式。各党总支、支部要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党员电教的作用,将反腐倡廉教育与“三会一课”、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相结合,通过主题教育、集中教育、警示教育、形势报告会、讲党课等形式对农村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大力宣传和表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
(三)建设农村廉政文化。文化、宣传部门和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积极创建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文化室、图书室、文化大院、文化长廊、文化讲堂、民间文艺团体等文化设施、场所和组织建设。结合各村、社区文艺队的建设,鼓励村、社区文化工作者积极创造适应农村特点的廉政文化产品,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倡导良好的村风民俗,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农村党员、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镇机关要加强效能建设,狠抓行政问责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创建服务载体,健全联系群众的平台,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继续坚持和探索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党员、干部转变作风,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不断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监督制度。一要强化群众监督制度,认真落实村、社区干部勤政廉政双述制度、村民询问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二要强化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彻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三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审计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精神,完善村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健全财务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在尊重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211号)要求,对财务管理混乱的村、社区进行集中整治,清产核算,明确债权债务。各相关站所和部门要对扶贫、救灾、优抚、救济、移民、防疫、禁毒防艾、退耕还林等强农惠农政策的款物必须实行公示。加强资产管理,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经营管理制度。加强资源管理,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林地、矿产、建材、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积极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增强村、社区集体经济实力。
(三)深化改革,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以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相关部门要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公开推选的成功经验,扩大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积极推行村、社区党总支、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依法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点解决选举中宗族势力干扰、拉票、贿选等侵犯选民民主权利的问题。按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党员、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党政办要根据相关规定,研究制定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办法,村、组不准招待国家机关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逐步实行零招待制度。
五、积极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深化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各相关部门、站所要按照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利用方便快捷的形式,公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由党政办牵头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探索推行农民群众办事全程代理制等便民、高效办事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学校、医疗单位、供水、供电等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公示制度。镇相关部门要大力实行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对乡镇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范围,定期开展评议活动,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和农民群众反馈。
(二)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工作。各村、社区要以财务公开为核心,把各级的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经营、处置、收益、分配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村务、政务公开的范畴,及时公开。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实行点题、点名、限期向群众公开。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落实《云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暂行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现象。
(三)积极推行农村党务公开。各村、社区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及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六、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自检自查
(一)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自检自查。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运用“一卡通、一折通”等简便、直接的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到农民和受灾群众手中,加强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政策以及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情况的自检自查和痕迹管理以便各级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贪污等行为,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发挥强农惠农政策投入的最大效益。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自检自查。认真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坚决反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严禁没有实质内容的升级达标和评比活动,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自检自查。严格遵守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杜绝拖欠、克扣、挪用、侵占、贪污征地补偿费的行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四)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自检自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防止和纠正机构改革中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以及弄虚作假“吃空饷”等问题。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确保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足额到位和规范使用,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情况的自检自查。严格社保、医保资金的管理和申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转移支付和财政开支范围,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有限的财力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严格执行关于制止农村发生新债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七、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杜绝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入治理违法排污、乱砍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的问题。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严防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坚决查处违反政策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
(二)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特别是涉及土地、林地、湿地、水面、矿产资源和环境资源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敛钱财案件。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倾听民声民意,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建立健全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利益保障协调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对涉农案件做到反应迅速、有案必查、结果公开,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八、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一)强化领导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乡镇是基础、村(社区)是重点”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涉农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中,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汇报工作,一同考核,同步推进。要紧密结合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立足于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工作,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和职能作用,针对农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各涉农部门要注意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等制度,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的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农村党风廉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奖惩制度。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立足农村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与农村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抓住工作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农村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增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时效性。
县级领导到联系乡镇、联系单位指导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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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为县级领导到联系乡镇、联系单位指导党风廉政工作时由所联系的乡镇、单位填写,及时报腾越镇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