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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8-8-/2018-1108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18-09-08 1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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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越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

1. 党务公开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党支部基本情况:包括各党支部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支部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4)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党支部)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2. 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要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3. 党务公开的时限和形式

党务公开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以及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二、政务公开

1. 政务公开内容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影响稳定,都要向群众公开。

对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

(1)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本级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及完成情况;

(3)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进展情况;

(5)政府确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

(6)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

(7)政府采购情况。

(8)本机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各社区、站所公开的内容:

(1)办事职责。包括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职责、部门领导分工和办事人员职责;

(2)办事依据。即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决定、指标和需要收费项目(行政征收、许可)的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

(3)办事条件。即办事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字资料;

(4)办事程序(流程)。即办事的过程、顺序等;

(5)办事纪律。即在办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定和违章、违纪处罚办法等;

(6)办事时限。即办理某一事项所需的最长时间承诺;

(7)办事结果。即办理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

(8)监督投诉。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道、监督电话等;

(9)群众关心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2. 政务公开的程序

各社区、站所政务公开的内容应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再在政府网站及固定公开栏予以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次进行公开。

3. 政务公开的期限及形式

各社区、站所要以政府网站公开为主要平台,同时要在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或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对定期公开的内容要每月更新,对随时公开的内容一般在形成决定、决议后3天内公开,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接到群众诉求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或公开。

三、财务公开

1. 财务公开的内容

(1)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计划、招商引资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

(2)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上级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

(4)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5)福利费、招待费、机动车修理费、差旅费、燃油费、基础建设费等日常支出情况要逐笔逐项公开;

(6)应向干部职工公开的其他财务情况。

2. 财务公开的程序

各社区、各站所的财务公开,应先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对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再由各负责人签字,按规定的内容、形式、要求及时进行公布。

3. 财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各社区、各站所以政府网站为公开的主要平台,要在适当地点设立公开专栏,将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公布的经费收支项目要具体,特别是对专项经费和经常性经费中的公用经费的各项开支更要细化到具体明细项目。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招待费开支情况、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等资金使用量较大的方面,要按资金实际使用进度进行专项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公开实行每季度公开一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单位要设立固定专栏每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