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79-6/20260930-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和顺镇 |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10-01 10:24:30 |
| 文号 | 浏览量 |
和顺镇人民政府
关于遏制涉旅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和顺古镇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品牌形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经和顺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勿线上虚假美化宣传。不得通过过度修图、虚构场景,夸大民宿房型、景观、配套设施,虚构古镇游玩项目等方式,发布与实景严重不符的短视频、图文,不得以滤镜效果误导游客预订、消费。
(二)切勿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扣,不得以“特惠套餐”“内部底价”等名义引流,不得隐瞒附加收费、隐形消费;民宿、餐饮等经营者不得临时大幅加价,线上标价与现场收费必须一致,不得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
(三)切勿商品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对翡翠、黄龙玉、茶叶、中药材、农特产品等虚构功效、夸大价值,不得虚假宣称产地、等级,不得以次充好误导消费者购买。
(四)切勿不合理低价引流。不得以低价旅游为噱头招揽客源,实际缩减游览项目、降低服务标准,不得诱导强制购物。
(五)切勿刷单炒信、虚构口碑。不得通过返现、福利等方式诱导游客刷好评,不得虚构探店评价、伪造口碑,不得虚假承诺服务内容,诱导欺骗消费者。
(六)切勿编造、传播涉旅不实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请勿捏造、散布和顺古镇景区运营、交通住宿、餐饮购物、施工建设、安全秩序等方面的不实信息;请勿断章取义、恶意剪辑、伪造图片、音视频、聊天记录或虚构事实,制造恐慌、误导公众;请勿以“避雷”“曝光”“揭秘”等名义,发布未经核实或恶意诋毁景区、商户、从业人员声誉的信息。鼓励社会各界基于事实进行监督和评价,但发布信息应客观真实,请勿造谣传谣、扰乱公共秩序。
(七)切勿借工程施工误导宣传。针对当前城乡一体化供水、污水管网、消防提升等在建工程,请勿歪曲施工情况,请勿刻意放大负面信息博取流量,请勿恶意误导游客规避到访古镇。广大商户、居民应客观看待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改造旨在补齐古镇发展短板,共同维护古镇正面形象。
请全镇涉旅经营户、从业人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全面核查线上店铺、短视频、直播、宣传海报等内容,及时删除不实、夸大或误导性宣传信息;二是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清晰公示菜品、客房、商品价格,确保线上宣传内容与现场实际服务一致;三是规范短视频、直播、探店宣传,坚持真实取景、客观介绍,杜绝过度美化、虚假话术;四是坚持诚信经营,主动接受游客和社会监督,共同树立和顺古镇良好文旅口碑。
和顺镇人民政府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古镇保护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拒不整改、顶风违规实施虚假宣传的,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依规将违法经营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特此通告。
和顺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