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9-6/20230504-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和顺镇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及征收 | 发布日期 | 2023-05-04 10:51:5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和《腾冲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腾财发﹝2021﹞130号)要求,现将和顺镇十字路社区民俗体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项目名称:和顺镇十字路社区民俗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腾冲市和顺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黄永显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和顺镇十字路社区
(五)项目建设年限:4个月(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木结构房屋一栋2层,占地19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0平方米;完善建筑内排水和强弱电设施;完善卫生间等附属设施。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70万元,全部为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5日
三、公示地点:和顺镇、十字路社区公示栏
附件:相关的政策文件或表格
注:本公示于2023年5月4日在腾冲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顺镇、十字路社区公示栏)发布,公示期限为10天。若对公示内容有疑意或意见的,请及时向和顺镇人民政府反映或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2317、0875—5150100)
和顺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