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9-6-/2021-1111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和顺镇 |
公开目录 | 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1-11-11 09: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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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和顺镇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承诺首问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要热情接待,给予服务对象明确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确保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有满意结果。
第二条 承诺及时服务。服务对象申办事项属于窗口职能职责范围,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
第三条 承诺限时服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各类事项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通知服务对象。
第四条 承诺优质服务。能即办的事立即就办;不能即办的按一次告知制度要求给服务对象明确的答复。
第五条 承诺文明服务。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待人礼貌,服务周到。
第六条 承诺廉洁服务。做到依法办事,公平、公正,廉洁奉公,坚决杜绝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