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9-6-/2023-0402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和顺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资金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4-02 15:53:3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保开办〔2018〕55号)《关于印发腾冲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腾财发〔2021〕1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腾冲市和顺镇人民政府2023年1-3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支出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社会群众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875-5150100,邮箱:heshun5150100@126.com。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我镇支付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75000.00元,资金来源为腾财农〔2022〕49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其中:2023年3月30日支付水碓社区项目150000元;2023年3月30日支付十字路社区项目150000元;2023年3月30日支付大庄社区项目75000元。
腾冲市和顺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