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9-6-/2021-0722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和顺镇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09:52:02 |
文号 | 浏览量 |
因工作需要,我镇代劳务派遣机构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民政社会救助助理员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聘用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劳务派遣民政社会救助助理员1人,主要在和顺镇政府从事民政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人员。
5.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文秘工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优先考虑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
6.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7.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并受理报名
在腾冲市招聘网、和顺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最高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3.报名地点:腾冲市和顺镇人民政府(和顺镇大庄社区21村民小组)。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作为进入笔试的人选,考试采取计算机操作测试、笔试及面试。
(四)体检
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和顺镇组织实施。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者,取消选聘资格。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并无异议者,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进行解除,未解除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薪酬待遇
劳务派遣民政社会救助助理员待遇为3682.1元/月(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大病保险)。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单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按期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13708650027
和顺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