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镇进行“最美庭院”最终入户评定
9月23日,和顺镇“最美庭院”评选办公室组织古保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文化站等相关部门以及各社区干部对前期通过资格复审并进行公示的“最美庭院”初选对象进行入户评定,通过筛选评定,最终初定农户类7户、客栈类3户进行“最美庭院”表彰,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将于9月28日进行表彰。
和顺镇“最美庭院”评选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中共和顺镇委员会 和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顺镇“最美庭院”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顺发﹝2019﹞58号)文件要求执行,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8月份启动至今,通过宣传动员、初评上报、资格审核、入户评定等既定流程严格进行评选,得到了广大群众、业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支持和配合。
通过开展“最美庭院”评选,极大地提高了群众、业主打造美丽、宜居、宜业环境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我镇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开展,是我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