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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9-6-30/2018-0208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和顺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8-01-23 20: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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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古镇双虹桥全面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

1月22日早上8:00,和顺古镇双虹桥全面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市公安局、和顺镇党委政府、交警大队、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按照《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和顺双虹桥进行交通管制的通告》及《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和顺双虹桥进行交通管制后车辆分流的通告》要求,对双虹桥进行交通管制,桥前增设了花台等阻拦措施,各卡点增派了人员力量,并安排工作人员引导过往车辆绕行、分流,最大限度减小了禁行双虹桥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和顺双虹桥是和顺古镇的历史名片、建筑标志。2017年底,云南省权威机构鉴定双虹桥为四类危桥,急需禁行保护。为全面开展好双虹桥保护工作,和顺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入户宣传发放《为保护历史古迹双虹桥  致广大居民、社会各界人士的信函》、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居民形成保护双虹桥的共识。在充分听取人大主席团、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报请市人民政府禁止车辆通过双虹桥。

2018年1月,腾冲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和顺双虹桥进行交通管制的通告》及《关于和顺双虹桥进行交通管制后车辆分流的通告》,决定于2018年1月22日早上8:00全面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双虹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