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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9-6-04_A/2017-1025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和顺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1-24 11: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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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镇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腾冲市和顺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五、部门收支总表

表六、部门收入总表

表七、部门支出总表

表八、2017年腾冲市和顺镇“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和顺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针对农村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全面履行职能,团结全镇人民,紧紧围绕镇党委确定的发展思路,以打基础、调结构、惠民生、抓生态为工作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务实创新,克难奋进,确保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发展。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农业总产值增长2%以上;旅游总收入增长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8%以上;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5%以上;接待游客达8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1.2亿元。重点抓好两项重点工作,强化四项工作措施

1、坚持不懈地抓好两项重点工作,力争在十三五末将和顺打造成全旅游示范精品

坚定不移地做实保护,着力提升古镇保护网络;

坚定不移做精旅游,着力打造和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2、坚持不懈地推进四项工作措施,力争在十三五末将和顺打造为和谐古镇的典范。

突出的要求建项目,着力增强发展基础;

彰显的理念强统筹,着力提升人居环境;

围绕的要求惠民生,着力增进群众福祉;

坚持的标准抓落实,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共产党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群众团体、财政所、村镇规划建设保护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5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7人,非财政供养0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和顺镇部门预算总收入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和顺镇财政拨款收入9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1万元(本级财力9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

 20101款支出,主要反映镇人大的在职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公务接待费、人代会等支出。

20103款支出,主要反映镇政府在职人员、临时工、老人、老党员、遗属人员、综治维稳人员的工资、工伤、生育保险、驾驶员养老保险、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车辆经费、专用材料费、工会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0106款支出17.47万元,主要反映镇财政所在职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

20129款支出8.65万元,主要反映镇团委在职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

20131款支出96.15万元,主要反映镇党委在职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502款支出6万元,主要反映镇政府安排的教育办公费。

20701款支出23.07万元,主要反映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在职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20802款支出0.98万元,主要反映离职村干部的补贴支出。

20805款支出90.61万元,主要反映镇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配套部分支出。

20808款支出0.60万元,主要反映义务兵优待金支出。

20825款支出0.07万元,主要反映民政遗属人员补助支出。

20899款支出0.97万元,主要反映40%精简人员补助支出。

21001款支出14.80万元、07款支出12.04万元,主要反映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在职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21011款支出53.98万元,主要反映镇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支出。

21013款支出2万元,主要反映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支出。

21301款支出132.02万元,主要反映镇村镇规划建设保护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在职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动物防检员补助支出。

21302款支出37.80万元,主要反映镇在职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办公费、临时工工资支出。

21303款支出16.77万元,主要反映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水站在职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临时工工资支出。

21401款支出13.90万元,主要反映村镇规划建设保护服务中心中交管站在职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临时工工资支出。

22102款支出51.26万元,主要反映镇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部分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和顺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支出749.5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76%。与上年549.43万元增200.12万元,增3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16年年初预算数因财力有限,预算没有安排单位配套部分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二是2017年在职人员工资、各类保险、公积金比2016年年初大幅度增加。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41.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与上年64.57万元增加176.88万元,增加27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16年年初预算数因财力不足,预算只安排了很少一部分日常公用经费;二是2017年足额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还适当安排了以前年度没有安排的政府正常运转各项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1.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17.05万元,增加14.53万元,增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年初预算可用财力不足,只安排了一部分三公经费,2017年财力有所增加,三公经费按规定足额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9.58万元,比2016年预算4.2万元增加5.38万元,增128%,增加原因是2016年年初预算可用财力不足,只安排了一部分车辆运行维护费,2017年财力能够足额保证车辆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开支22万元,主要用于镇内、镇外正常接待,比2016年预算12.85万元增加9.15万元,增71.21%,增加原因是2016年年初预算可用财力不足,公务接待经费未能足额安排,2017年财力有所增加,公务接待经费可以按规定安排。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五、部门收支总表

表六、部门收入总表

表七、部门支出总表

表八、2017年腾冲市和顺镇“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详见附件)

 

 

腾冲市和顺人民政府

                                                       201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