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和顺镇委员会
关于刘贵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社区党总支(支部),镇直及驻和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和顺镇党委会研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刘贵光 任和顺镇十字路社区总支书记助理。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