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5-X-/2021-012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北海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17:50:0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总体情况
(一)开展工作情况
1. 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为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维护、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明确了各站所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转。
2. 完善制度,严格执行。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完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北海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北海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北海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北海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北海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等5项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 积极参加、组织培训学习。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政务信息业务培训,同时利用周例会,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特别是对统计公开范围、公开属性、公开程序等进行重点学习。
4. 规范操作管理,服务公众。我乡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了全乡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助推了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为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乡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注重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根据要求,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目录”(包含“机构概况”“人事信息”、“权责清单”、“政策文件”、“计划总结”、“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及“行政执法公示公告”)及“公开报告”等栏目,及时更新目录信息内容政。二是注重网络咨询功能,坚持每天上班、下班对政务公开平台网络咨询进行查看,对有咨询的及时作出应答。三是注重了解群众对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需求,及时了解群众对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需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截止12月31日,我乡通过政府各类相关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件;未收到相关公开的申请,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为零;全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次,培训人数为40人次。
我乡通过网站、微博及微信平台及时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相关政策及时发布出去,并与群众进行互动。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将民众需要了解的信息以及财政资金情况公布出来。建立依申请公开机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及时更新网站及微博、微信平台,并通过平台与群众在线互动,及时解答一些群众关心的话题。网站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常规信息发布前由宣传办工作人员初审,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发布,重大或特殊信息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布,防止泄密事件发生。账号管理人员对发布信息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发布,对网民评论、建议、留言认真斟酌后及时回复。
通过电子屏,为民服务中心电视等多种方式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公开事项包括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更加贴近基层群众的生活。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我乡积极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实名注册使用,将相关站所的电话以及办理地点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发布在网站上。群众可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办事通APP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办理,进一步节省了群众时间,同时在为民服务中心大厅安装了政务一体机,按照网上办事规律,优化整合业务流程,通过智能化设备集成应用,推动了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确保了线下线上事项同源管理和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公众体验一致,让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基层办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八)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腾政办发〔2018〕14号)落实工作,以百姓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根本,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应公开,尽公开”。按照标准,我乡政府网站动态类信息至少2周更新1次,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至少6个月更新一次。同时根据《政务公开新媒体规范》,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的审核原则进行信息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发布工作信息,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服务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
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35066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形式单一,无法满足群众需求,大部分农村群众不会通过政府网站或微信、微博去了解公开内容,导致新媒体公开作用不明显。
二是政务公开的对象是群众,受知识水平等的限制,群众一般很少主动去了解公开的内容,导致政务公开难于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由于工作人员岗位调整,政务公开工作与实际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对于相关政策文件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尚不到位。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难以把握,需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规定。针对存在问题,我乡下一步将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条例》的具体要求,将公开的重点放在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上。
(二)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求工作人员每天登录查看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和回应政民互动。
(三)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乡没有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乡收到网络咨询0件;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发生过举报投诉的事件;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北海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