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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5-X/20241029-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北海镇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29 16: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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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镇镇党委主要职能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具体为:

党委工作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和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政治引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抓好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政府职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宗教和侨务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北海镇党委政府始终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发展方向,在脱贫攻坚期间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在道路交通建设、村镇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发展思路。在财务核算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及“三重一大”等事业方面基本能够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及政策规章制度,始终把增收节支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抓,不乱开支出口子,不扩大开支标准,确保机构运转,确保平衡。圆满的完成了2023年各项收支计划,全年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1.全力补短板,乡村振兴稳步推进。2023年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三年,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镇全力以赴坚持以乡村振兴统领全乡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各类强农惠农政策。

2.医疗服务日益完善。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村两级卫生条件持续改善,高度重视医疗体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各类医疗培训,开展健康讲座、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

3.引导发展好服务业。以健康旅游、健康运动引领服务业发展,实现第三产业增加,规划建设特色生态旅游示范点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努力打造乡村文化为特色的村寨旅游,以及围绕北海湿地公园、玛御谷温泉小镇等全市重点项目的优势,等吸引游客的健康旅游项目,全力打造集自然景观、民族民俗文化、农耕文化为一体的乡村休闲旅游。

4.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政策。通过产业到户项目的实施,使有劳动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至少一项产业;出务工补助为保障贫困户稳定脱贫增加收入;对有贷款意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扶贫贴息贷款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工作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国土和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社会保障和服务中心

6.林业服务中心

7.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

2.经济发展办公室

3.社会事务办公室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 扶贫开发办公室

6.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林业服务中心

10.财政所

1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 综合执法中心

纳入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3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北海镇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31,697,511.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97,511.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16,149.34元,增长9.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96,200.95元,增长13.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动;其他收入减少980,051.61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3年项目增多,上级拨款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减少,2022年其他收入为财政代管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32,146,891.37元。其中:基本支出17,392,354.25元,占总支出的54.10%;项目支出14,754,537.12元,占总支出的45.90%;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45,600.95元,增长8.6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0,759.10元,增长1.40%;项目支出增加2,304,841.85元,增长18.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边境转移支付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增多,年初未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




拨款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92,354.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97,187.09元,占基本支出的91.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1,495,167.16元,占基本支出的8.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54,537.1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00,729.3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9%。与上年相比增加1,027,838.93元,增长3.4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40,759.10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较增加2,304,841.85元,主要为2023年因工作重心转变,各级财政增加了项目资金的安排,造成项目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48,52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1%。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职能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33,0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

4.公共安全(类)支出26,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

5.教育(类)支出610,275.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北海镇学校建设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7,42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文化站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6,12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全镇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3,88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计生办、合管办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新冠肺炎防治工作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86,760.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村镇规划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660,48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1%。主要用于全镇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全镇道路日常维修养护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8,5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缴纳全乡职工住房公积金及兑付农村危房改造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28,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救助、人饮工程抗旱应急款、发放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0元,决算为255,149.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48,906.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87,676.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36%,完成年初预算的6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8,56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8%,完成年初预算的61.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5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149.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48,906.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87,676.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8,5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根据中央精神坚决执行厉行节约的精神,对单位三公支出严格控制,积极压减支出。认真落实“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腾冲市乡级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0,709.81元,增长94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48,906.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7,676.61元,增长33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127.00元,增长318.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欠上年车辆维修费用,造成维修费较高;2023年新购置一辆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多;上级部门检查增多,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加3次,公务接待费增加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原因为2023年处置报废3辆公车,因年限较久,已超过折旧年限,且出现故障,经鉴定维修的费用超出车辆本身价值,进行报废处理。为保障日常工作需要,购买一张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北海镇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本单位相关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检查、督查、考核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9,109.16元,比上年减少369,853.67元,下降19.90%,主要原因是我镇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减少费用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北海镇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中:办公费532,533.68元;印刷费22,980.00;电费75,509.66元;邮电费63,336.73元;差旅费142,846.00元;会议费39,040.00元;公务接待费18,567.00元;委托业务费33,339.28元;工会经费61,33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676.61元;其他交通费用269,1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148,906.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资产总额256,805,785.55元,其中,流动资产62,531,799.04元,固定资产1,178,173.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095,209元,无形资产5.00元(净值),其他资产183,000,599.2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669,079.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331.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44,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54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22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0,96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1,40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