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5-X-30/2015-0717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北海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1-02-14 16: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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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乡计育办办事程序
计划生育农村奖励扶助对象、条件 1、奖优免补《规定》的适用对象是户籍属我省的两类人群:一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中的父母及子女;二是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或无子女的农业人口。 2、享受一次性奖励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是农业人口,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在子女满14周岁前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3、独生子女享受优生升学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业人口;本人必须是应由毕业生,参加升学考试的。 4、享受教育三免费应具备的条件:父母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农业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就读;非复读生。 5、享受养老补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户籍均为农业人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无违法多生育行为;现只有一个孩子或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本人及配偶必须有生育史。 6、只要符合《规定》第二条:“自愿放育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的”,省人口计生委云人复〔2005〕4号文件规定:“判刑收监、劳动教养人员,只要按程序办”,可以申请办理“奖优免补”手续,享受其有关奖励和优待。 7、事实婚姻家庭,经村委会证明,按当地风俗举行过民间婚礼仪式,共同生活一年以上,有共同居住地和共同财产,本村群众也认可他们是“夫妻”,并符合《规定》第二条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奖优免补”手续,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 计划生育四种证件的办理程序 《生育证》办证程序: 夫妻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由双方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1)应向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2)交验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提供经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审核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填写《生育证申请表》,经乡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后,发给《生育证》。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婚育情况的证明材料,经女方工作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程序: 根据《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由申请人填写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出具本人身份证、婚姻、生育、收养等具有法力效力的证件,经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属意见后,报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发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可根据《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程序,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出具本人身份证、婚姻、生育、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经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发证。 《婚育证明》的办证程序: 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生育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经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把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