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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5-X/20230519-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北海镇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5-19 15: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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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镇人民政府2023年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为确保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一、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镇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本单位应当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十二)财政收支、三公经费、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十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十四)镇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十五)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十六)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三、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包括下列内容:

(一)镇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四、本单位应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五、本单位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党政办负责公开;本单位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单位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