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5-X-02_Z/2018-0803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北海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8-08-03 20:39: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栏目设置
1.要以用户为中心,并具有以下主要内容和功能:
a)政务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规定,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a) 网上办事。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政府机构设置、职能介绍、办事指引、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等服务;
b) 政民互动。受理公众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2.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各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公众需求等,及时对功能、内容和形式进行调整、完善。
二、信息管理
1.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应提供在线申请渠道并保证渠道畅通。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应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免费查阅和下载。
2.对上网信息内容的合规性、保密性进行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3.公开的信息应当做到要素完整,标注来源、发布时间,相关栏目具有信息量统计功能。
4.由专兼职工作人员,要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栏目信息的采编、报送、更新、发布等工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对有关互动性栏目,及时接收、处理、反馈。
5.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机构职能、统计综述、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应按信息产生的时间适时更新。
6.网站信息应保持更新。动态类信息至少2周更新1次,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至少6个月更新一次,人事、年报、规划类信息至少1年更新一次,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7.其他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上网公开,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网上办事
1.应加快推进政府在线服务,逐步实现业务办理的全流程电子化,减少现场办理、纸质办理事项。
2.网上办事应优化办事流程和办事进度反馈服务,方便申办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网络、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查询。
四、政民互动
1.应当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加强网络问政工作,鼓励群众参与、倾听群众诉求、掌握社情民意,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
2.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置在线咨询、在线调查等栏目,提供便捷的政民互动渠道。
3.对有关留言要按照表扬和感谢类、谏言和咨询类、申诉和寻求解决类进行分类转办、交办,承办单位应分别于5个、10个、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网民,情况特别复杂的可延长10个工作日。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时办结,以确保网民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