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2022-0315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10:3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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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国际疫情持续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呈现局部高度聚集和全国多点散发态势,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保障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十户联防”网格组管理,无空白。严格“以格管人”,进一步优化网格组设置,选优配强网格组长,务必做到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包括企业、施工班组、酒店宾馆、商铺、电站、驻猴单位、行政单位等)。
二、严格信息报告,无重漏。必须及时回应、如实报告组长转发的各项排查要求。本住所人员有变动(新增、外出)的,必须通过“十户联防”网格组群报备。建立完善本村联防户防控情况上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每日流动人员汇总上报,确保做到零漏报。
三、严格报备报告,不失管。返腾的,须提前2天通过“十户联防”网格组微信群向社区报备,到家后8小时内到社区报到登记、提供“两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离腾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社区开具通行证明。
四、严格常态化防控,不失控。严格执行“戴口罩、亮码行、测体温、少聚集”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的要求,居家健康监测的,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按时核酸检测。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检测人员做好重点监管,确保隔离期间无接触人员扩散。
五、严格疫苗接种,不脱漏。未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的,务必尽快进行接种。
六、严格执行,不违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猴桥镇、社区将不予提供事务办理、开具证明(包括出行、子女入学证明)等相关服务,情节严重的报请相关部门从严处理。
联系电话:0875-5895028
特此通告
猴桥镇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