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20231229-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资金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11:0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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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衔接资金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排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腾冲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腾财发〔2021〕1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镇2023年10-11月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支情况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社会群众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875—5895028,邮箱:hqz5895039@126.com。
一、收入。
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实行收支一致原则。
二、支出。
(一)2023年10月24日支付猴桥镇轮马社区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能繁母牛养殖项目51万元;支付猴桥镇轮马社区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10万元;支付猴桥镇轮马社区红花油茶种植及牛场附属设施提升项目6万元;支付猴桥镇猴桥社区国门新村基础设施修复改造项目6万元;支付猴桥镇保山市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5万元。
(二)2023年11月23日支付猴桥镇箐口社区沙河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10万元;支付猴桥镇永兴社区木艺加工厂建设项目15万元;支付猴桥镇胆扎社区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8万元;支付猴桥镇猴桥社区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5万元;支付猴桥镇胆扎社区秀水沟人饮提升工程6万元。
(三)2023年12月20日支付猴桥镇轮马社区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10万元;支付猴桥镇猴桥社区国门新村特色伴手礼展销中心建设项目30万元。
截至目前,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已完全拨付。
附:2023年第四季度猴桥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情况统计表
猴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