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2021-102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09:2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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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腾冲市猴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猴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及本镇
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和党
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2)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
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
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政治
引领。
(3)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工作。
(4)领导镇人大主席团、镇人民政府和工青妇等组织,支持
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镇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
考核、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直有关部门派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抓好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
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8)对必须由党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大工作职责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
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
政府的工作。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5)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政府组成人员、政府部门
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
(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辖区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
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7)接待和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8)根据镇长的提名,决定副镇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备案。
(9)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3、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
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
令的情况。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
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
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
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
老龄、宗教和侨务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
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集镇设施、
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
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
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
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纪委工作职责
(1)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
守党纪法规,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增强防腐能力。
(3)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班子廉洁自律工作,贯彻落实
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督促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
(4)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
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5)根据市监委的授权,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
置职责。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
传教育工作。
(7)承办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对来信来访认真调查处理,及
时反馈结案意见。
(8)完成腾冲市纪委监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5、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
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
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
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
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
士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办理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6、共青团工作职责
(1)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
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新
时代建设。
(2)抓好团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
挥当好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教育团员和青年向革命先辈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
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
罪行为作斗争。
(4)调研青少年思想状况,加强青少年教育、宣传、文化活
动及阵地建设。
(5)组织带领青年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经济建设,开展建
功立业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6)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7)办理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7、妇联工作职责
(1)团结、教育各族妇女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
上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
促进男女平等。
(2)紧紧围绕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动
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
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教育、引
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
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宣传、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
问题,及时向镇党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
联系,协调和推动全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6)办理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8、总工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依照《工
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全镇工会组
织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
方针,突出和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
(2)发动组织职工投身参与经济建设。
(3)负责督促指导全镇各企事业单位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
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听取和
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协调帮助职工解决困
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4)负责帮助指导、督促全镇各企事业单位、社区的工会组
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5)负责全镇的工会干部培训,加强工会自身队伍建设,组
织职工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
(6)负责全镇的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劳
动争议,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特困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
(7)依法负责督促检查全镇基层工会经费的足额提取、上交
等工作,完成上级的工会经费上交任务;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
经审工作。
(8)办理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及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镇财政所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分明,资金会计、统管会计、总会计相互协调、监督,同时我镇严格执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执行,切实加强财政收支核算,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根据年初预算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二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坐支财政专项资金情况。三是健全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对政府非税收入及预算外资金征收工作严格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所收取的非税收入及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的上缴国库,无隐瞒财政收入,将预算外资金转交非财务机构管理、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及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情况。四是严格国有资产监管,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及时进行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五是严格审批制度支出票据,做到了真实、完整、合法。六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单位会计资料,确保了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 猴桥镇人民政府
(2) 猴桥镇人大
(3) 中国共产党猴桥镇党委
(4) 猴桥镇群团组织
(5)猴桥镇财政所
(6)猴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猴桥镇林业服务中心
(8)猴桥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9)猴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0)猴桥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猴桥镇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8人,主要是临时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猴桥镇2020年度收入合计113332429.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332429.6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554256.38元,增长19.90%,主要原因为上级财政拨款增加,特别是扶贫项目资金增加、边民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10,608,446.05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0,729.69元,占总支出的20.74%;项目支出87,667,716.36元,占总支出的79.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540700.95元,增长31.23%,主要原因为上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猴桥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40,729.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12405.17元,下降24.90%,主要原因是机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办公费支出明显减少。17,487,211.50元,占基本支出的76.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453,518.19元,占基本支出的23.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猴桥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667,716.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253106.12元,增长45.92%,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项目资金增加,主要项目开支如下:2018年边转项目595000.00元,农村家居环境整治1217624.83元,项目前期费300000.00元,2020年“1+1+N”农村末梢治理优秀试点奖励资金300000.00元,2019年边转项目5576000.00元,2020年边转项目21192982.28元,离职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261880.00元,优抚补助1720023.48元,殡葬改革补助717683.50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8078155.02元,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1695000.00元,国门新村养殖小区建设600000.00元,脱贫攻坚住房短板补助600528.80元,农村厕所革命资金2088000.00元农村能源建设资金130000.00元,农村道路建设315600.00元,林业和草原发展资金12427830.80元,扶贫专项资金6144500.80元,农村综合改革项目64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698220.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3450000.00元,彩票公益项目6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猴桥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898,446.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上年对比增加34090700.95元,增长31.02%,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44,58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8%。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财政等人员和公务运转经费,村干部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下设支部、临时聘用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镇级配套党建资金等开支;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17,2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开展猴桥镇征兵工作;
4. 公共安全(类)支出7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禁毒康复工作开支,“以案定补”镇级配套资金;
5. 教育(类)支出1,66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辖区代课教师工资,学生营养餐后勤工作人员工资、中心学校开展教师培训、教务活动经费,以及中小学学校建设项目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4,32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思佳多木音乐节活动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36,36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转拨上级民政、社保、财政部门拨付的定补、优抚、惠民殡葬奖补等支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统筹内外养老保险差额部分;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9,444,75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和办公经费,单位医疗保险、大病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1,69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2020年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859,02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村镇中心人员和办公经费,转拨上级拨付的边转项目、“四位一体”项目等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37,495,9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2%。主要用于农业中心人员和公用经费,特色产业发展经费,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项目支出以及转拨上级拨付扶贫项目资金;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动物防疫防控物资及设备购置;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422,2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转拨上级拨付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4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猴桥镇应急抢险救灾;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猴桥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2,342.00元,完成预算的58.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2300.00元,完成预算的42.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三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四是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5,487.98元,下降2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229.38元,下降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7,258.60元,下降45.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三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四是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000.00元,占54.26%;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42.00元,占45.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0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应急救灾、疫情防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2,3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猴桥镇日常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猴桥镇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5,936.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78618.63元,下降46.08%,主要原因为2020年主抓疫情防控工作,机关运行经费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猴桥镇资产总额1,227,268,194.24
元,其中,流动资产492,386,532.49元,固定资产8,865,485.12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20,686,526.65元,无形资产5,329,649.9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84655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6968.62元。本年处置资产账面原值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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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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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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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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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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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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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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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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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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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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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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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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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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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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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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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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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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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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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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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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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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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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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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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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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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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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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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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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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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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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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268,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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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386,532.49
|
8,865,485.12
|
7,773,8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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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5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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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38.71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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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686,5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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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9,6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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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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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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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2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8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3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猴桥镇共开展自评项目9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5918378.00元,编制绩效目标9个,其中:重点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5918378.00元,编制绩效目标9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七、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