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2020-090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08:5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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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猴桥镇地处腾冲县城西北部,东邻滇滩、固东、马站三乡镇,南接中和镇,西与盈江县盏西镇、支那乡毗邻,西北与缅甸联邦接壤,东距腾冲县城53公里,猴桥镇原名古永傈僳族乡,2000年6月撤销古永傈僳族乡设立猴桥镇。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并实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按照《企业法》,指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我镇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本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镇财政所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分明,资金会计、统管会计、总会计相互协调、监督,同时我镇严格执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执行,切实加强财政收支核算,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根据年初预算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二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坐支财政专项资金情况。三是健全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对政府非税收入及预算外资金征收工作严格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所收取的非税收入及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的上缴国库,无隐瞒财政收入,将预算外资金转交非财务机构管理、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及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情况。四是严格国有资产监管,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及时进行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五是严格审批制度支出票据,做到了真实、完整、合法。六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单位会计资料,确保了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 猴桥镇人民政府
(2) 猴桥镇人大
(3) 中国共产党猴桥镇党委
(4) 猴桥镇群团组织
(5)猴桥镇财政所
(6)猴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猴桥镇林业服务中心
(8)猴桥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9)猴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0)猴桥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0,778,173.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778,173.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244,041.32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增加,特别是扶贫项目资金增加、边民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6,067,745.10元。其中:基本支出28,653,134.86元,占总支出的37.67%;项目支出47,414,610.24元,占总支出的62.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388,745.60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53,134.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64,524.14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办公费支出明显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14,610.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853,269.74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分别为:
农村家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1,427,021.75元,农村危房改造1,714,800元,2019年4类重点对象住房管理短板以奖代补农村危房“清零”补助资金1,500,000元,脱贫攻坚补短板工作经费755,295.2元,扶贫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189,200元,产业扶贫项目832,000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05,844.64元,其他扶贫支出453,500元,2017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2,626,000元,2018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8,621,717.33元,2019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444,000元,优待抚恤资金392,517.8元,高龄老人补助309,600元,边民补助资金10,711,500元,2019年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4,751,390元,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管护费)2,195,922元,2019年省级天保工程管护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36,893元,2019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00,000元,猴桥镇应急救灾资金2,153,869.52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60000元,猴桥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000元,建档立卡户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等开支33,53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807,745.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上年对比增加16185745.6元,增27.15%。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29,87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8%。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财政等人员和公务运转经费,村干部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下设支部、临时聘用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镇级配套党建资金等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开展猴桥镇征兵工作开支;
4.公共安全(类)支出18,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禁毒康复工作开支,“以案定补”镇级配套资金;
5.教育(类)支出1,028,4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辖区代课教师工资,学生营养餐后勤工作人员工资、中心学校开展教师培训、教务活动经费,以及中小学学校建设项目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95,12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思佳多木音乐节活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91,954.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转拨上级民政、社保、财政部门拨付的定补、优抚、惠民殡葬奖补等支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统筹内外养老保险差额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53,33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和办公经费,单位医疗保险、大病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751,3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主要用于2019年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320,35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1%。主要用于村镇中心人员和办公经费,转拨上级拨付的边转项目、“四位一体”项目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6,574,43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6%。主要用于农业中心人员和公用经费,特色产业发展经费,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项目支出以及转拨上级拨付扶贫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24,36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转拨上级拨付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猴桥镇“7.11”灾害救治开支;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27,829.98元,完成预算的5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8,229.38元,完成预算的6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9,600.60元,完成预算的53.5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开展,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有保在压的原则,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刀刃上,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招待费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78,390.69元,下降4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5,122.79元,下降37.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3,267.90元,下降46.6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开展,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有保在压的原则,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刀刃上,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招待费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229.38元,占41.13%;公务接待费支出369,600.60元,占58.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229.3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8,229.3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边境管控维稳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9,600.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9,600.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猴桥镇(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64,555.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7,948元,主要原因猴桥镇“7.11”灾情影响、开展思佳多木音乐节活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部门资产总额1,205,421,636.14元,其中,流动资产501,792,418.86元,固定资产9,282,453.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88,899,643.64元,无形资产5,447,119.9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898,505.7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68,612.74元,固定资产减少440,441.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39,287,803.96元,无形资产减少117,469.92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50平方米,账面原值322,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76.00元;出租房屋135平方米,账面原值2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1,362.3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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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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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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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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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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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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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05421636.14
| 501792418.86
| 9282453.74
| 7932024.89
| 168789.79
|
| 1181639.06
|
| 688899643.64
| 5447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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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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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8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8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 年猴桥镇共开展自评项目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财政预算安排7,539,2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8个,其中:重点项目8个,财政预算安排7,539,2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8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