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04_A/2018-1015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12 14: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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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猴桥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腾冲市猴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猴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猴桥镇地处腾冲县城西北部,东邻滇滩、固东、马站三乡镇,南接中和镇,西与盈江县盏西镇、支那乡毗邻,西北与缅甸联邦接壤,东距腾冲县城53公里,猴桥镇原名古永傈僳族乡,2000年6月撤销古永傈僳族乡设立猴桥镇。总面积1086平方公里,全镇辖9个社区,110个村民小组,152个自然村。2017年末,共有7153户,28963人。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并实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按照《企业法》,指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我镇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本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猴桥镇人民政府在腾冲市委、市政府和腾冲边合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有效监督下,镇人民政府坚持稳步发展的工作思路,团结带领全镇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主动应对挑战,全力抓好促产业、稳脱贫、惠民生、保生态等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的势头,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猴桥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猴桥镇人民政府
2.猴桥镇财政所
3.猴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猴桥镇林业服务中心
5.猴桥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猴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猴桥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猴桥镇人民政府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猴桥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45,901,105.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01,105.8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减3,640,618.15元,减7.35%,主要原因为:
1. 本级可用财力资金,减少收入86,580.29元。
2. 上级专款资金,减少收入3,554,037.8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猴桥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60,609,560.40元。其中:基本支出25,944,290.55元,占总支出的42.80%;项目支出34,665,269.85元,占总支出的57.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6,456,722.26元,减9.62%,主要原因为:
1.本级可用财力资金,减少支出86,580.29元。
2.上级专款资金,减少支出6,370,141.9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猴桥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44,290.55元。与上年对比增1,839,034.93元,增长7.63%,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839,034.93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3.42%,人均88,552.2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09%,人均131,801.7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猴桥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665,269.85元。与上年对比增(减)8,295,757.19元,减19.31%,主要原因为:
1.污水处理产及边转项目等基本完工,减少项目支出8,295,757.19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猴桥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43,560.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对比减6,622,722.26元,减9.87%,主要原因为:
1.上级补助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2,722.2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45,98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8%。主要用于人大事务资金337,567.00元、政协事务资金200,000.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资金8,149,196.45元、统计信息事务资金266.01元、财政事务资金530,960.36元、税收事务资金207,200.00元、纪检监察事务资金8,000.00元、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资金23,000.00元、群众团体事务资金8,240.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资金3,781,553.33元、组织事务资金400,000.00元;
2.国防(类)支出42,3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国防动员资金42,395.00元;
3.公共安全(类)支出362,2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武装警察资金42,360.00元、公安资金255,200.00元、司法资金64,700.00元;
4.教育(类)支出1,288,32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普通教育资金942,535.33元、进修及培训资金345,793.08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14,64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文化类资金614,647.22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40,49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资金85,788.00元、民政管理事务资金693,775.00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1,475,451.04元、抚恤资金1,317,946.40元、社会福利资金600,601.40元、残疾人事业资金287,154.94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01,660.00元、其他生活救助资金2,32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75,800.00元;
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550,57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资金164,985.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257,600.00元、公共卫生资金27,900.00元、计划生育事务资金486,173.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13,912.56元;
8.节能环保(类)支出150,79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污染减排资金150,794.09元;
9.城乡社区(类)支出5,687,626.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资金5,241,136.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资金446,490.59元;
10.农林水(类)支出16,593,49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5%。主要用于农业资金12,575,733.07元、林业资金2,615,973.00元、水利资金416,691.00元、扶贫资金868,2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70,244.21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资金46,650.00元;
11.交通运输(类)支出210,0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资金210,057.00元;
12.商业服务业(类)支出1,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资金200,000.00元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资金1,000,000.00元;
13.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6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事务资金19,680.00元;
14.住房保障(类)支出5,962,23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资金5,221,200.00元、住房改革支出资金741,030.32元、;
15.其他(类)支出8,47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2%。主要用于其他项目类支出资金8,475,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猴桥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82,886.50元,完成预算的9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2,117.77元,完成预算的9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0,768.73元,完成预算的9.9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资金,严控公用用车使用情况,降低开支;
(2)公务接待资金,由于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适当调整接待标准,严控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0,449.86元,下降3.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299.14元,下降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150.72元,下降2.2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资金,同比减少汽车大修等特殊情况,减少资金29,299.14元;
(2)公务接待资金,同比降低接待支出资金21,150.7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2,117.77元,占31.97%;公务接待费支出940,768.73元,占68.0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2,117.7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2,117.7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行、边境地区及三岔河维稳工作、相关社保及计育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0,768.7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0,768.7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上级检查及同级沟通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猴桥镇人民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78,177.51元,与上年对比减36,046.09元,减0.37%,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减少490,648.32元;
(2)印刷费,增加323,129.10元;
(3)邮电费,增加116,961.38元;
(4)会议费,减少205,634.00元;
(4)会议费,减少205,634.00元;
(5)劳务费,减少631,955.15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资金,1,827,436.74元;
(2)印刷费资金,395,859.10元;
(3)电费资金,120,116.63元;
(4)邮电费资金,231,469.23元;
(5)会议费资金,206,246.00元;
(6)公务接待费资金,940,768.73元;
(7)劳务费资金,3,669,317.48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442,117.77元;
(9)其他交通费用资金,263,400.00元;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876,006.1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注意:账表不一致的,按正确的公开)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猴桥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2,886,420.67元,其中,流动资产17,923,289.24元,固定资产14,963,131.43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减)累计摊销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88,104.5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3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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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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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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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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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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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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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2886420.67 |
17923289.24 |
14963131.43 |
6312135.61 |
2629541.00 |
0 |
11702354.82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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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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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猴桥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02,378.56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168,470.01元,工程采购支出33,908.55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林业物资采购等支出及部分工程项目采购支出。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猴桥镇人民政府无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故无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