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2019-061301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9-06-13 17: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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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拓宽反映干情民-意的渠道,进一步增强和提高镇党委科学决策能力和执政水平,根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中办发[200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原则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
二、接访领导和接访对象
定期接访由党政领导成员按月轮流负责。接访对象为镇内各族群众及其他公民群众。
三、接访方式
接访时间为每月一次。提前一周在党政办发布接访领导的名单、时间、地点及接访联络人的名单、电话(接访联络人由接访领导从分管科室的人员中选定)。若轮值领导因故不能接访的,由其委托其他领导负责接访。
接访对象来访时,一般安排在三楼会议室接待。接访一般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反映同一问题的人数较多时,接访对象代表一般不超过三名。
四、接访内容
(一)经逐级反映未能妥善得以解决的工作事项。
(二)对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揭发检举。
(三)对系统内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需要向镇党委反映的其他情况和问题。
五、接访事项的处置
接访事项的处置原则实行“首访负责制”。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可给予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科室及时办-理;对需进一步调查了解,研究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可提出意,具体负责部门进行研究后在规定时限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