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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9-2-15_C/2015-0719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固东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3-03-23 17: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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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关干部职工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机关干部职工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固东镇委员会  固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机关干部职工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

现将《固东镇机关干部职工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固东镇委员会

固东镇人民政府

2013218

固东镇机关干部职工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转变我镇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注重实绩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单位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固东镇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核分项权重及内容

(一)党风廉政(15分)

1、受到镇纪委及以上职能部门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次性扣15分。

2、在各级组织的考核中,未按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出现一次扣3分。

3、工作不作为,受到社会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出现一次扣5分。

该项由镇纪委、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联合进行考核。

(二)出勤(10分)

1、旷工1天扣2分,年度内累计病假超60天,事假累计超30天(取消双休日期间休息日事假除外),旷工累计超5天者一次扣10分,有旷工情况出现还应向镇党委政府作书面检查,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当年考核不定等次。

2、不遵守正常上下班时间和特殊需要加班时段,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的,出现一次扣1分。

3、非特殊情况未按请销假制度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

4、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不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和会议的,一次扣1分。组织学习和开会期间没有遵守会场纪律的,出现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5、工作时间内禁止饮酒(接待活动除外),发现一次扣1分,因饮酒影响工作的加扣1分,工作时间外饮酒出事影响单位形象的,发现一次扣2分。

6、通讯没有按规定在工作时间和上级部门要求时段内保持畅通的,检查或通知时发现一次扣1分,影响工作的加扣1分。

7、工作时间内打牌、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扣1分。

8、值班人员未按值班规定值班和及时处理值班期间所发生事务的,发现一次扣5分。

该项以指纹卡记录、请假条、会议名册及分管领导所示证明为依据进行考核。

(三)工作(30分)

1、实行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按责任制考核结果计算该项得分。

测算方法:工作责任制考核得分×30%=工作考核得分

2、扣分项目:

1)没有按分工和岗位职责认真履职的,一次扣3分。

2)没有按规定时限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和领导交办公作任务的,一项扣3分。

3)工作中政令不通、不服从安排和出现重大失误的,出现第一次扣5分,出现第二次扣10分,出现第三次扣20分(直到该项分扣完为止),并停岗检查1个月,停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若停岗检查仍不见效,当年年终考核以不称职等次上报。

4)在安排重要工作或发生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紧急情况时,对不服从镇党委政府安排调度的,一次扣10分,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扣。

5)没有按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的,发现一次扣1分。在县内造成影响的加扣2分,单位受到县以上部门问责的,直接当事人加扣5分,当事人单位负责人扣5分。

该项主要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协同考核。

(四)民主测评(15分)

民主测评得分=年终考核得分×15%

当年不确定档次的,按称职档次计算得分。

(五)领导评分(20分)

对分管领导、二级班子成员(含党委委员)、一般职工分别按照分管和隶属关系结合平时工作表现进行打分。

1、主要领导由领导班子成员、二级班子正职进行打分,取参与打分人员分数的平均值为主要领导的该项得分。该项为20分制。

测算方法:主要领导得分=(分管领导打分+二级班子正职打分)÷打分人数

2、分管领导由主要领导进行打分,取参与打分主要领导分数的平均值则为分管领导的该项得分。该项为20分制。

测算方法:分管领导得分=主要领导打分合计÷打分人数

3、二级班子成员(含党委委员)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打分,其中主要领导占10分,分管领导占10分。主要领导打分取参与打分领导的平均值,分管领导有两人以上者取参与打分领导的平均值。两项合计则为二级班子成员的该项得分。两项均为10分制。

测算方法:二级班子成员得分=主要领导打分合计÷打分人数+分管领导打分合计÷打分人数

4、一般职工由分管领导和单位正副职负责人进行打分,其中分管领导占10分,单位负责人占10分。两项合计则为一般职工的该项得分。两项均为10分制。

测算方法:一般职工得分=分管领导打分合计÷打分人数+单位负责人打分合计÷打分人数

(六)村级打分(10分)

按挂钩联系点安排(“四群”教育挂钩联系点情况),行政村对挂钩领导、工作人员结合驻村工作及平时工作联系情况进行打分。

(七)完成县各项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

该项为加减分项,目标责任制考核为优秀加3分,考核为合格者既不加分也不减分,考核为不合格减3分。加减分对象为所涉责任制分管领导、部门人员。

(八)参加读书活动情况

未按镇党委政府要求参加读书活动的每次扣1分(查阅读书笔记及财务报账记录)。

四、考核机制

(一)个人考核得分×所属系数=个人综合分值

1、考核对象个人计分基数设定为100分,有加分情况的累计加分,有扣分情况的累计扣分,扣分和加分均按设定分值进行计算。

2、主要领导、副职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含副职)及非副职党委委员、一般职工根据考核得分分别按10.80.70.5的系数得出综合分值。

(二)考核奖金由镇财政预算安排。

五、附则

1、考核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2、此办法尚未列入的扣分事项,需要扣分的按分管关系逐级上报,由镇党委书记最终审批确定后给予登记,党委书记认为有必要的可提交班子会讨论确定。

3、此办法中所有扣分实行累计扣分,以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4、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推优、晋职提干及奖励的主要依据。

5、此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6、此办法在试用期内已确定事项不作调整,需调整事项到年终进行修改完善。

7、调入或调出人员按履职时间合理确定综合分值。

8、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此办法考核的综合分值按部门进行再分配。

9、本办法自2013年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