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9-2-30/2015-071900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固东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3-03-23 17:27:01 |
文号 | 浏览量 |
关于印发《固东镇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共固东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固东镇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 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现将《固东镇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固东镇委员会 2013年1月4日
固东镇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 联系群众制度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腾冲县《关于印发腾冲县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腾群组发〔2012〕10号)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主体及对象 考核工作由镇党委“四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镇所辖村(社区)及镇直单位。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坚持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工作实绩相符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紧紧围绕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四群”教育,紧密结合 “一教育五行动”、新农村指导员工作情况等内容,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在工作部署、工作落实、工作成效、舆论宣传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内容附后)。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随机调研(问卷调查)、自检自评、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随机调研(问卷调查)。开展随机调研并对部分村社干部、党员群众、大学生村官等进行问卷调查。 (二)自检自评。被考核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对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自检自查报告,逐条逐项量化自评。 (三)实地考核。组成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的方式,实地考核开展“四群”教育工作情况。 五、综合评定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镇党委对 “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评分进行综合汇总。随机调研占40%(其中:随机调研占10%,问卷调查占30%)、自检自评占30%、实地考核占30%。综合得分90分以上评定为“优秀”、80-89分评定为“较好”、60-79分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评定为“较差”。六、结果公布及运用 由镇“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考核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村(社区)、各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对评定为 “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同时将“四群”教育工作考核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综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