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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2-1/20240430-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滇滩镇
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4-30 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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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滩镇人民政府关于“五一劳动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提示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假日聚餐活动增多,随着气温的升高,也是各类病原微生物繁殖活跃期。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此预警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春夏季节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各社区要加大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饮生水,选择食用经高温并煮熟煮透的食物,不食或慎食生食、凉菜。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个人卫生。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食物要烧熟煮透,未经许可禁止提供生食、凉菜,严禁销售腐败、变质食物。

二、慎食野菜野果,预防植物性食物中毒

野生植物加工后味道香、鲜,深受广大群众青睐,但野生植物种类繁多,属性复杂,有的毒性还较强,食用或加工不当极易引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如误食马桑中毒、误食有毒野菜中毒等。因此,提醒广大群众在野外游玩时不要随意采食不熟悉、不常见的野菜、野果。

三、预防马铃薯、豆角等蔬菜中毒

春夏季节雨水逐渐增多,马铃薯容易发芽或变色,产生大量龙葵素,食用后易引起中毒。生豆角中含有皂素和红细胞凝集素毒素,皂素会强烈刺激消化道,凝血素具有凝血作用,一定要烧熟煮透方可食用。

四、预防水产品和熟食制品中毒

春夏季节各种鲜活水产品因气候炎热容易缺氧死亡,特别是鱼类、贝类、黄鳝、龟鳖、螃蟹等水产品死亡后极易变质,切勿食用。在选购熟食卤菜、凉菜时要注意防虫、防蝇、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存放条件和存放容器是否符合要求,一旦发现食品的品质有问题时,请勿购买食用。

五、预防食用草乌、附子中毒

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已被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正确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大多数情况用于非创伤性外用,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会导致心慌、心悸、心律不齐等中毒症状,甚至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危害生命安全。广大群众不要擅自采集、售卖、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不要邀约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珍爱生命,谨防中毒事件发生。

六、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婚丧宴请等集体用餐单位,要严格执行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加工、贮存关,应采购和加工新鲜食材,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食品储存管理,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食物留样备检保存48小时以上,严禁加工制作食用野菜、野果、野生菌(含其制品)、四季豆类、发芽或青皮土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

七、严防问题散装白酒中毒

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切勿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谨防误食醇基燃料中毒,餐饮经营者、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不能将醇基燃料与食品(特别是酒类)一起存放,醇基燃料使用前和使用后要及时收存,不得放在餐桌或有食物的地方,以防误食中毒。

八、科学理性消费,安全文明过节

消费者在外就餐,要选择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的餐饮服务单位,做到适量点餐,杜绝食品浪费,倡导“光盘行动”。食用食物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拨打120,或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就诊。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况,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滇滩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