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2-1-/2020-0918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滇滩镇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22:5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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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人民群众: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守好边境,巩固我镇疫情防控成效,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出境,严禁境外亲友来滇滩探亲。
二、坚决守住家门,严格执行抵边村组卡点值守制度和十户联防联控工作制度。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行为,对偷越国(边)境、走私护私、破坏国(边)防设施等行为进行依法处理。不参与走私护私,不组织、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不容留、藏匿、聘用外籍人员及近14天有境外旅居史人员。如果发现有新来的外籍人员及近14天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进行举报。
三、因擅自违法容留、藏匿、聘用外籍人员及近14天有境外旅居史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ー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八十条: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等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理。
四、边民若参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容留、藏匿、聘用外籍人员及近14天有境外旅居史人员,取消当年边民补助,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
五、对擅自违法容留、藏匿、聘用外籍人员及近14天有境外旅居史人员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所有与此类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费用由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
六、积极做好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增强自我保护和防控意识,带头学习、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使用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少走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带头维护社会稳定,不传谣、不信谣。
八、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发现并稳控住“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的村组和个人,经公安机关查证核实,每发现并稳控住一人给予6000元奖励;对提供“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偷越国(边)境人员、组织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人员及容留、藏匿、聘用非法入境外籍人员和偷越国(边)境人员举报线索的村组和个人,每发现举报后由公安机关查处一人给予2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滇滩镇党政办:0875-5856068
滇滩边境派出所:0875-5856110
滇滩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