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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2-1-/2022-0311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滇滩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2-03-11 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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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滩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近期,境外疫情呈爆发态势,境内疫情呈现局部高度聚集和全国多点散发态势,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保障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镇居民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调整,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有感染风险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或村(社区)报备,返回后要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坚决守住家门,严格执行抵边村组卡点值守制度和十户联防联控工作制度。二、严格执行《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严惩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关于滇滩籍边民涉边违法行为“十个一律”惩戒措施的通告》,对组织、协助、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严惩。实行举报有奖,每核实并查获一起给予举报人奖励10000元。举报电话:滇滩镇人民政府:0875-5856068;滇滩边境派出所:0875-5856110。三、对擅自违法容留、藏匿、聘用外籍人员及近14天有境外旅居史人员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所有与此类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费用由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四、滇滩镇联族社区以外群众非必要不前往抵边社区,确有需要前往的请对应社区审核后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社区开具的通行证明进入,离开时需到镇政府审核盖章方可通行。抵边社区群众非必要不到边境线,确有需要的请抵边社区把关审核后开具通行证明,写明地点和往返时间,否则卡点一律不允放行。五、非滇滩籍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滇滩镇抵边社区(联族社区),确有需要进入的请严格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配合滇滩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六、“十户联防”网格组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全面加强对市外来(返)腾人员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摸排管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所在村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将取消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边民补助,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惩处。七、各健康监测点要对过往车辆、人员严格排查、登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力保疫情排查“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八、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各社区、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严格落实测体温、消杀、通风、戴口罩、扫(亮)云南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做好监管,不按要求执行的一律不得进入。九、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操办丧事要一切从简,参与人员控制在直系亲属和必要的邻里相帮人员之内,严控外来人员吊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十、全镇范围内零售药店对外销售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必须严格登记购药人信息,及时上报购买信息到主管部门;对出现发烧、发热的群众,要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滇滩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