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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5-6/20250307-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明光镇
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3-07 00: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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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公告


根据腾冲灌区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明光镇域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坟墓搬迁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明光镇辖区内涉及腾冲灌区工程项目水源工程枢纽区、淹没区、渠系工程区及移民安置点征迁范围的全部坟墓。

二、搬迁时间

上述范围内须搬迁坟墓,由坟墓主或亲属于2025年3月16日前到明光镇人民政府进行登记和办理有关手续,并于2025年4月3日前自行搬迁完毕。

、迁入地点

各级政府建设的公益性公墓、村级公墓。

、补偿依据

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腾冲灌区工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腾政复〔2023〕138号)

五、有关要求

逾期未搬迁的,将作为无主坟处理(无主坟处理后不再支付坟墓搬迁费用)。对妨碍坟墓搬迁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腾冲市明光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