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5-6-09_D/2018-0729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明光镇 |
公开目录 | 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 | 发布日期 | 2018-07-29 21:00:51 |
文号 | 浏览量 | 53 |
明光镇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保障在校师生餐饮饮食和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明光镇组织食药监、安监、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心学校、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学校认真开展了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目前有1所中学(明光中学),13所完小,5所幼儿园,其中有14个教师食堂和14个营养餐食堂。检查发现,通过近年来开展的食品安全整顿和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我镇大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持续好转,但由于学校本身资金困难等原因,食堂规模小,场地有限,布局不合理,甚至有个别学校食堂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对基础建设投入不足,造成基础建设简陋、仍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总体来说规模大的食堂要好于规模小的食堂、新建的学校食堂要明显好于旧的学校食堂。
二、督促学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要求各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职员的责任,确保治理责任到人,校长(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总揽全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亲身检查指导,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专职食品卫生治理职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和要求,狠抓各项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促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同时要求各学校认真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食堂食品安全长效治理制度,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三、专项整治基本情况
明光镇始终把“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思想放在首位,防患于未然。为此,在各校自检自查的前提下,明光镇认真组织镇政府相关部门、食药监、安监、工商、中心学校、卫生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各相关学校开展了食堂食品安全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餐饮服务资质证明,食堂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兼职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器具清洗消毒、“三防”措施、留样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等是否符合要求。
通过检查,各校(园)制度基本健全、台帐基本完整、管理基本有序,环境卫生较好,索证索票工作开展较好,食品的储存、加工、制作、留样、餐用器具清洗消毒、三防”措施、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等工作都比以前有较大的提升,但也检查出了一些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整改。
四、存在问题
1、食堂卫生不能一直保持清洁。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配备少,专业水平化较低,部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够强,思想意识、法律意识淡薄。
3、很多学校索证索票执行不到位,在采买过程中索证、索票不完善不规范,特别是零星、少样原料辅料的采买基本未索票索证;作为农村学校客观的说的确存在一定的困难,希望在今后上级部门多给予指导,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帮助改进。
4、部分小学验收人签字不及时,入校食品原料存在把关不严;少部分从业人员还未取得培训合格证,已责成学校督促整改。
5、食品留样数量足,部分学校留样标签粘贴不规范,已要求学校确保“一盒一签”,信息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