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95-6-15_B/2018-0729008 发布机构 腾冲市明光镇
公开目录 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 2018-07-29 20:48: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特困供养对象进敬老院审批程序

特困供养对象进敬老院审批程序

1.申请人住敬老院的特困供养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已享受农村特困供养的老人;未患精神病、法定传染病等不能集中供养的疾病。

2.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相关协议材料。

3.申请人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4.民主评议社区进行初审和民主评议。

5.公告将评议结果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公告五天。

1)无重大异议的,上报镇民政办公室

b)有异议的,结束申请流程。

6.上报镇民政办公室:社区将评议意见和相关材料报乡镇民政办审核。

7.提出审核意见民政办公室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8.组织体检组织申请人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9.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将评议意见、相关材料审核意见、体检结果报送区(市)县民政部门审批。

10.作出审批决定市民政部门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作出审批决定。

11.安置供养

敬老院按照相关的申请审批程序,集中安置供养,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按规定落实好供养对象的吃、穿、住、医、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