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5-6-15_B/2018-072901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明光镇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障 | 发布日期 | 2018-07-29 21:2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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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发生重大火灾、其他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办理指南
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上报社区村委会保留现场,积极抢救→社区村委会第一时间上报镇民政办公室,到现场进行查勘→镇民政办公室接到灾情后立即上报民政局救灾股,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人员到现场处理→受灾人员提供灾害事故证明、书面申请、身份证、银行卡号到民政部门申请救助